青海司法厅举行第二轮公证结对帮扶签字仪式

2015-09-12 15:44  来源:青海长安网

  近日,青海省第二轮公证结对帮扶签字仪式在西宁举行。来自全省8个市、自治州和16个无公证处县的司法局领导、派遣方的公证处主任近40多人参加了会议,省司法厅副厅长刘伯林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上,学习了《青海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公证机构执业区域的通知》精神,湟中县公证处、海东市乐都公证处、河南县司法局、囊谦县司法局分别就去年公证结对帮扶工作情况作交流发言,介绍结对帮扶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分析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明确2015年的工作思路和措施。州(市)司法局、“无公证处县”司法局和帮扶公证处三方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公证结对帮扶工作协议。

  刘伯林首先回顾了2014年公证结对帮扶工作,充分肯定了结对帮扶工作取得的成绩,分析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指出了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并多次强调公证结对帮扶工作是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全面依法治省、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履行司法行政职能、全面服务民生的高度来安排部署、检查指导,切实把结对帮扶工作做实、做细、做出成效来。

  刘伯林就今后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各级司法司法行政机关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把公证结对帮扶工作纳入各地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积极为帮扶公证员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确保结对帮扶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帮扶公证处明确工作职责。工作中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制定合理有效的帮扶方案,把好帮扶公证员的选派关,质量关,把握帮扶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积极履职尽责,把帮扶任务完成好、把帮扶协议履行好;

  三是挖掘和培养本土公证人才。注意吸收该地区具有一定法律基础和民族语言的本土人员,作为重点培养对象。帮扶公证处要在培养当地公证人才上下功夫,传授公证业务,不厌其烦地讲解相关理论知识,手把手地传授办理公证细节,认真做好传、帮、带工作;受援地司法行政部门要在培养当地公证员方面多创造条件。通过一段时间的共同努力,把“无人处”发展为留得住人,做得了事的稳定处;

  四是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力度。“结对子”帮扶工作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完成的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对结对帮扶工作要经常深入一线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帮扶各项工作掷地有声;

  五是各州(市)、县司法局和公证处之间要加强协调沟通。严格按照三方协议内容,多在协调沟通上下功夫,在帮扶内容上做文章,在拓展服务领域上谋思路,形成上下联动,密切配合的新局面,不断将工作引向深入;

  六是及时总结经验并推广交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省公证协会和参与“结对子”的公证处要对“结对子”工作中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及时进行总结并反馈。对上报的经验要及时梳理、分类并推广,从源头上解决“无人处”面临的各种困难,确保“无人处”能在短期内步入良性循环发展,切实满足群众基本的公证法律服务需求,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整体扎实有效地推进帮扶工作。(雷强)

责任编辑:张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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