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放▶▶▶
安徽省芜湖市三山区峨桥镇地处农村,近年来,当地大多数年轻父母外出打工,将年幼的孩子留在家中。小玲父母在浙江温州打工,其自小就跟爷爷奶奶在家乡生活。
2014年9月,7岁的小玲上小学了。按照划片,她要到距离家一公里以外的峨桥中心小学上学。爷爷、奶奶年纪大了,不能接送孙女上下学,也不放心让小玲独自出行。而学生接送车也无法进村,于是,老人跟村里其他孩子的家长商量,花钱雇同村的老李接送小玲和几个孩子。
老李40来岁,开一辆面包车,每天接送小玲和几个学生。路上很长一段是正在修建的乡村道路,不仅弯道多,颠簸不平,而且两侧是陡峭的山坡,十分危险。2014年9月开学不久的一天清晨,老李驾车带着小玲和5名孩子赶往学校。途经一个弯道时,迎面来了一辆大货车。面包车避让不及,冲到山坡下,幸亏被几棵大树拦住,不然后果不堪设想。在这个过程中,小玲和几个孩子虽然只受到不同程度的擦伤,但吓得不轻。由于几个孩子家人没有跟老李签订任何协议,孩子的治疗、营养及其他费用也无法获赔偿。
事件分析▶▶▶
以芜湖市三山区峨桥中心小学为例,学校共有学生近千名,每年新生约120名,占该校学生比例12%。这些新生中,80%以上的父母在外地打工,其中,65%的孩子家人雇人接送孩子,25%的孩子家人或骑车、或徒步接送,10%的孩子自己往返。仅2014年以来,就发生因雇车接送、家人接送导致的交通事故10余起,孩子走失事件3起,所幸都找了回来,也没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
当前,一些小学由于经费、管理、审批等方面原因,没有安排接送学生的车辆。有些地方虽然有具备资质的私人学生接送车,但不能顾及所有乡村,尤其是一些道路难行、地处偏远的小村,接送车无法到达。因而,家人只好雇人接送孩子。殊不知,安全隐患就在身边——因为缺乏法律意识没有签订任何合同或协议,一旦发生事故无法兑现任何赔偿;被雇佣者因为没有法律约束,并不能认真履行职能,一旦出现意外,往往不会承担任何责任。
罗斌辉(安徽省芜湖市公安局三山分局峨桥派出所民警兼法制副校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