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海检察院与环保局执法保护生态环境

2015-09-11 18:51  来源:福建长安网

  为进一步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近日,福建省龙海市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结合服务生态经济建设美丽福建专项监督活动,与市环境保护局会签出台了《关于健全检察职能与环境保护协作机制实施意见》,建立生态环境执法联动工作制度,为推进辖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据了解,根据《实施意见》要求,两部门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坚持分工责任、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正确履行法定职责,切实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配合。

  同时,两部门成立了环保工作联络室,指定专人负责信息交流、材料移送、沟通协调和案件移交等日常事务性工作,并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和案件会商制度,规定各部门每个月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互相通报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共同探讨环境违法案件的新情况、新特点及对策。

  此外,两部门建立了生态环境重大违法案件执法联动工作制度,明确检察机关可提前介入重大环境污染案件,通过线索移送函、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等方式监督环境监管行为,以督促工商、公安和法院等部门积极履行环境保护职能来为环保部门执法提供司法保障。

  截至目前,该院联合环保局深入辖区14个乡镇场开展“践行绿色生活”主题宣传,共开展法制宣传12场,发放宣传材料1000多份,同时,并共同开展九龙江入海口挂吊养殖清退专项整治工作,已清退非法挂吊水产养殖5000多亩,有力保护九龙江入海口生态环境和水质质量,并主动走访九龙江入海口重点污染企业12家。

  下一步,该院将根据建设生态漳州的要求,在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全面排查联合执法活动,对严重的环境违法犯罪单位和个人予以查处、曝光,并将整改不力的部门单位作为今年环保专项行动的重点对象,予以挂牌督办。(林志南)

责任编辑:王燕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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