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检察院推动“两法衔接”健康深入开展

2015-09-11 09:58  来源:河南长安网

  河南省检察机关借助“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发现监督线索,拓宽监督视野,2013年以来共利用信息共享平台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925件1059人。这是记者从9月8日河南省检察院召开的“两法衔接”工作第一次领导小组会议上获得的信息。

  会议由河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两法衔接”领导小组副组长周新萍主持。河南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两法衔接”领导小组组长贺恒扬出席会议并讲话。

  记者了解到,为规范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衔接程序,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2015年以来,河南省检察机关把“两法衔接”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规范管理作为重点进行推进。河南省检察院与17家行政执法机关会签了《河南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对信息平台的运行管理、信息录入、案件办理、移交等进行规范。

  会上,贺恒扬强调,要明确任务。检察机关各业务部门尤其是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充分利用“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准确定位本部门在此项工作中的职责任务,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切实利用信息共享平台,拓展法律监督的途径,丰富法律监督的内容,增强法律监督实效。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要把“两法衔接”作为加强对行政执法法律监督的重要抓手,建立内外部协作机制,开辟监督领域,探索监督方式,做好推行公益诉讼准备。要规范管理。健全内部协作机制,扩大信息平台覆盖面,推动完成全省信息平台互联互通,规范信息平台的运行管理,在规范管理上下功夫。要发挥作用。河南省检察院“两法衔接”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领导,注重协调,强化督导,推动全省“两法衔接”工作健康深入开展。

  延伸阅读

  “两法衔接”功莫大焉

  河南省检察院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依托“两法衔接”机制查办了一大批涉及民生民利的案件,查处了在全国、全省有较大影响的“毒胶囊”、毒豆芽、病死猪肉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案件以及制售假烟、假酒,“瘦身钢筋”案等。在“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中,全省检察机关充分依托平台优势,发现一批监督线索,河南省检察院对14起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案件挂牌督办。

责任编辑: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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