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竹检察机关出台关爱留守儿童实施办法

2015-09-10 09:48  来源:四川长安网

  近日,四川省绵竹市检察院与共青团绵竹市委联合制定《绵竹市关于加强对留守儿童开展司法救助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标志着该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向纵深发展,规范司法行为见成效,彰显人文关怀,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办法》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成立行动小组,对受侵害留守儿童进行专项国家司法救助。根据《办法》规定,成立由检察长为组长,分管副检察长为副组长,由控申、公诉、侦监、民行、计财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关爱留守儿童行动小组。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及时启动救助程序。明确对遭受侵害的留守儿童的司法救助不仅仅限于发放救助款,还扩大到留守儿童的实际学习、生活、心里康复各个方面。

  二是主动出击,为留守儿童建立司法救助绿色通道。根据《办法》规定,控申部门主动出击,对各业务部门办理的涉及被侵害留守儿童案件,提前介入,核实当事人是否符合司法救助的范围,做好司法救助的前期准备工作。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建立快速审批机制,由原来的五日内移送十日内审核改为三日内移送,五日内审核,大大缩短救助案件办理周期,让留守儿童尽快得到司法救助。

  三是注重细节,避免在办案中对留守儿童造成二次伤害。根据《办法》规定,要针对被害人的家庭状况,生活环境,分析被害人可能存在的心理压力,提前做好预案。为缓解被害人的思想压力,避免“二次伤害”,办案过程严格采取保密的措施。通过对被害人进行走访,谈心,掌握其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对他们进行心理减压。为了更加细致全面的保护未成年人,在办案中主动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作为救助申请人,避免未成年被害人再次面对侵害事实,造成心里伤害。

  四是加强协调,联合有关部门延伸司法保护职能。根据《办法》规定,绵竹市院和市团委双方要加强信息沟通协作,对留守儿童的关爱与救助形成合力,最大限度保护受侵害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同时积极参与市团委、市妇联组织的关爱留守儿童活动,并在活动中宣传法律知识。选派检察干警在留守儿童密集的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定期开展法律小课堂活动,以案说法,提高留守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

  五是发放爱心卡,为留守儿童搭建司法保护的桥梁。根据《办法》规定,为遭受侵害的符合救助条件的留守儿童,制定爱心牵手联系卡片,积极与被救助儿童保持长期联系。为每一位遭受侵害的留守儿童建立定期跟踪档案,将关爱留守儿童小组成员与被害人每一次的联系进行记录,跟进掌握受侵害儿童的成长状况,针对存在的问题落实长期帮扶措施。

责任编辑: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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