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汾阳检察院实行“一人双岗”制

2015-09-10 09:00  来源:山西长安网

  为进一步挖掘干警潜能,激发队伍内在活力,实现一专多能,2015年以来,山西省汾阳市检察院以“静态设置工作岗位、动态分配工作任务”为管理思路,实行固定岗位加动态岗位的“双岗”制度,以推进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

  “一人双岗”制度要求40周岁以下青年干警,结合自身兴趣、工作经历、性格特点、专业特长等经过自愿申请、政治部审核、院党组研究后,到另一岗位学习锻炼。有办案资格的青年干警通过“一人双岗”,可参与办案,既缓解了人少案多矛盾,又积累自身办案经验;在业务部门的干警在综合部门学习锻炼,既能掌握文字写作方法和技巧,又提高了组织管理和领导协调能力。截至目前,该院28名青年干警全部实行“一人双岗”管理模式。

责任编辑:张林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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