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顶山法院简化小额诉讼审判程序快捷服务群众

2015-09-08 16:39  来源:河南长安网

  近日,河南省平顶山市中院在郏县法院召开全市法院小额诉讼庭审观摩及座谈会。平顶山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冠华,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鹏华,全市各基层法院主管小额诉讼工作的副院长、法官代表参加旁听观摩。

  观摩会上,郏县法院院长王民克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独任审判公开审理了两起民事案件。庭审中,从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到当事人最后陈述,整个过程规范有序,既遵循了严格的诉讼程序,又体现了小额诉讼简便快捷的特点。经过法庭审理,在审判员的主持下,两起案件均当场达成调解协议。

  庭审结束后,平顶山市中院在郏县法院新闻发布厅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鹏华向与会省市媒体通报了该市法院开展小额诉讼情况。刘鹏华在通报中介绍了小额诉讼程序的概念、适用范围、特点和意义,以及新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全市法院小额诉讼开展情况和今后的工作要求。据介绍,自2013年新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平顶山市中院多次制订措施规范指导全市基层法院开展小额诉讼审判工作,2013、2014年两年受理小额诉讼案件1200多件。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对小额诉讼程序明确细化后,平顶山两级法院高度重视,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由一把手担任组长;组织了专题培训,设立了专门立案窗口,制订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小额诉讼审判工作的意见(试行)》,各院抽调专人审理小额诉讼案件;两次召开工作推进会进行安排部署,特别是要求各基层法院一把手带头开3-5个小额诉讼观摩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扩大社会宣传效果。截至8月25日,全市10个基层法院已受理小额诉讼案件629件,审结606件,调撤率高达85%。

  在随后召开的小额诉讼座谈会上,郏县法院院长王民克首先向与会人员介绍了郏县法院开展小额诉讼的经验和措施,其他基层法院也分别汇报了本院小额诉讼工作开展情况。与会人员还对庭审活动做出了点评,对庭审程序及审判员庭审驾驭能力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对权利义务告知问题、是否当庭进行调解和攥写法律文书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在听取了座谈汇报后,平顶山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冠华就全市法院小额诉讼工作提出要求:

  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重要意义。刘冠华强调,小额诉讼工作是全市法院2015年度民事审判重心工作之一,全市两级法院务必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实行小额诉讼制度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上来。一方面,实行小额诉讼制度,由法官独任审理案件,程序简化,一审终审,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缓解目前全市法院“案多人少”的困境;另一方面,实行小额诉讼制度可以最大化的简化审判程序,减轻当事人诉累,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方便快捷服务群众诉讼。

  二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全市两级法院党组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坚决防止“棚架”现象发生,严格按照“三严三实”和市中院“讲规矩、重规范、提能力”活动要求,将小额诉讼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抓紧抓实,要经常性听取工作汇报,强力推进工作开展。各分管院领导要俯下身子亲自抓,吃透上级文件精神,组织相关审判业务部门法官认真学习领会有关法律规定,统一思想认识和法律适用尺度,进一步提升自身业务能力。各相关审判业务部门和立案、执行部门密切配合,衔接到位,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合力。

  三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一方面,要积极通过新闻媒体扩大宣传面,让更多的群众知晓小额诉讼制度在发挥司法便民利民方面的重大意义,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另一方面,全市法院要主动作为,对符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当事人,要进行“一对一”讲解,切实做到法律法规告知到位,思想引导解释到位,打消当事人的顾虑,让当事人从内心深处自觉接受小额诉讼制度,积极配合法院工作。

  四要进一步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工作经验。全市两级法院要结合工作实际,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动脑筋认真总结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同时,要学会举一反三,通过开展小额诉讼工作,加强对其他民事审判工作的调研总结,多出好的经验做法。

  新闻延伸:

  九类案件可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实行一审终审:(1)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纠纷;(2)身份关系清楚,仅在给付的数额、时间、方式上存在争议的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纠纷;(3)责任明确,仅在给付的数额、时间、方式上存在争议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和其他人身损害赔偿纠纷;(4)供用水、电、气、热力合同纠纷;(5)银行卡纠纷;(6)劳动关系清楚,仅在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给付数额、时间、方式上存在争议的劳动合同纠纷;(7)劳务关系清楚,仅在劳务报酬给付数额、时间、方式上存在争议的劳务合同纠纷;(8)物业、电信等服务合同纠纷;(9)其他金钱给付纠纷。

责任编辑: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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