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攀枝花市两级法院“三严三实”专项教育,找准找实问题表象,促进整改落实,四川省攀枝花市中院对照“三严三实”要求和市委明确的“不严不实”40种表现,分类梳理了法院干警容易发生的37条“不严不实”问题表象。以供全市法院党员、干警对照问题表象,认真查找个人“不严不实”的问题,加强工作整改,完善工作措施,努力提升审判执行效率,提升司法为民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我市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据了解,此次梳理出的问题表象分为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两大类。其中共性问题包括党性原则不强,信念不够坚定,妄议中央和上级,乱信乱传小道消息,丑化党和国家形象;在执行上级决策时言行不一,牢骚满腹,口无遮拦,心无戒惧,对组织做出的决定闹情绪、唱反调;工作执行力不高,遇事讲“难”,遇难就“退”;办文、办事不遵守机关规定程序,重大事项不请示、不报告;不遵守工作纪律,迟到早退,上班时间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把个人利益看得过重,工作不积极不主动,挑肥拣瘦,拈轻怕重;满足现状,小进则满,不愿学、不想学、不深入学;自我感觉良好,自我估价过高,只想听表扬,不接受批评;不注意司法形象,出入不符合法院干警身份的场所等9条内容。
个性问题又分成领导班子成员重点对照检查的问题、中层领导干部重点对照检查的问题、审执业务部门干警重点对照检查的问题、综合行政部门干警重点对照检查的问题四部分,每一部分都分门别类列举了5至9条具体的问题表象。全市法院每名党员、干警都能立足岗位对照查找个人在思想、作风和工作上存在的“不严不实”突出问题,深刻剖析思想根源,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触及灵魂。同时要求每位干警在对照检查和深刻剖析的基础上,立足审判职能,以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导向,针对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逐项整改落实。(唐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