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司法厅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监督检查专项活动

2015-09-07 09:05  来源:河南长安网

  河南省司法厅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组织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监督检查专项活动

  确保执法主体合法规范

  为进一步加强执法工作规范化建设,完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执法工作制度,预防和解决执法过程中的突出问题,河南省司法厅将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组织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监督检查专项活动。从9月1日至9月10日,河南省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司法局对本行政区域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河南省司法厅将于9月16日至9月25日适时进行抽查。

  据悉,此次专项活动将具体检查加强司法行政地方法规、规章制定工作,规范刑罚执行和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范行政审批,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健全完善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监督,强化司法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等7个方面的工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确保执法主体合法、程序合法、结果合法,实现依法行政,推行政务、狱务公开,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与法律保障。

  加强司法行政地方法规、规章制定工作。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对涉及司法行政业务现行地方法规实施后评估工作,推进司法鉴定、社区矫正地方法规修订、立项调研工作。依法规范刑罚执行和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提高监管质量。实行狱(所)务公开、阳光执法,加强对减刑、假释、保(所)外就医等执法关键环节监督管理力度,严防出现“关系案”、“人情案”等执法不公现象。

  严格规范行政审批,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对提交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对不符合受理条件或达不到受理要求的,耐心细致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并及时书面告知,确保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正确运用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及行政处罚案件主办人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案件说理制度等。

  健全完善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司法行政系统执法岗位职权与责任,做到职权明晰、责任到位、权责一致,严格实施执法流程。加强执法监督。全面落实执法公开,面向社会和群众公开执法项目、执法依据和执法结果,实行阳光执法、阳光管理。充分发挥纪委监督、人大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建立健全综合监督体系,形成监督合力,铲除暗箱操作的空间和土壤。强化司法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实施执法主体资格制,凡在行政执法岗位人员必须持有《河南省行政执法证》,实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确保司法行政执法主体合法规范。(董景娅 孟铖洋)

责任编辑: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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