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把检察工作摆到辽宁省锦州市经济发展大局中进行谋划和推进,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先配置检察要素?近日,辽宁省锦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金晓鹏给出了答案,锦州市两级检察机关深入开展“三项服务”活动,紧紧围绕14个检察实践课题,全力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锦州市人民检察院出台了《关于成立锦州市人民检察院服务民营企业领导小组的通知》、《锦州市检察机关服务软环境建设实施意见》、《锦州市检察机关服务新农村建设实施意见》,把继续做好服务软环境建设、服务新农村建设和服务民营企业“三项服务”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机关的主要使命和中心工作。围绕检察机关如何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服务地区经济发展主题,找准做好“三项服务”工作的突破点,在做好事、做实事上下功夫,为锦州经济发展作贡献,锦州市两级检察机关结合单位、部门特色和工作实际,确定了14个检察实践课题。
“发挥检察职能,依法维护金融管理秩序”、“插手经济纠纷问题的检查监督”、“依法查办‘小官大贪’职务犯罪”、“依法打击农村土地征收,城镇‘棚户区’改造中的经济犯罪”……14个检察实践课题把握了当前突出的反腐败、治理污染环境、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以及民生领域犯罪等重点热点问题,极大地增强了“三项服务”的主动性和实效性,并逐渐形成各具特色的检察实践“品牌”。
锦州市两级检察机关干警积极参与“三项服务”活动,深入到乡村的田间地头,深入到企业的车间班组,面对面交流、心与心沟通,把服务的真诚心愿转化为服务的实际行动。他们成立了各种服务组织,并与100多家民营企业建立了工作联系点,为企业发展提供法律支持;市检察院与市工商联成立了“服务企业工作站”,古塔区检察院成立了“企业法律服务维权中心”;组织开展了“涉软、涉企、涉农”职务犯罪查处专项行动,建立健全40多项长效工作机制,编制规范管理制度汇编5册。
该市两级检察机关还主动与民营企业管理组织联系和沟通,寻求检察工作与服务企业的结合点。检察干警多次参加锦州市民营企业维权投诉中心、锦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锦州市中小企业联合会的联席会议,积极融入锦州市公共服务网络平台之中,通过法律咨询、法律宣传、法律引导、法律调解,充分为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服务,促进矛盾化解,共建和谐环境。检察机关还充分发挥自身的法律优势,以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企业成立预防犯罪组织或指定专人负责犯罪预防工作,并将签订廉政责任书机制引入企业,帮助企业对重点岗位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法治观念和廉政意识,帮助企业预防犯罪的发生。(张继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