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服务大局,打响经济保卫战”电视电话会议。记者获悉,全市检察机关将从2015年8月至2016年12月,用17个月时间,对发生在金融信贷、土地征用、拆迁安置、企业破产、环境污染、建筑施工、食品药品、行政审批等领域的犯罪进行依法查处,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贷款诈骗、合同诈骗等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及背后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进行重点查处。
据了解,此次检察机关开展“经济保卫战”专项活动的重点是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一是严厉打击敲诈勒索、强揽工程、强买强卖、市场垄断、盗抢生产设施设备等犯罪,严惩欺行霸市黑恶势力犯罪以及与黑恶势力相勾结、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依法惩治侵吞挪用企业资产资金等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犯罪。
二是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以及证券期货等领域经济犯罪;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案件的打击和监督力度;深入开展民事虚假诉讼专项监督,着力监督纠正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危害交易安全虚假诉讼行为;深入推进和规范行贿档案查询工作,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三是深入贯彻最高检《关于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作用、积极有效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意见》,严肃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项目审批、贷款发放、土地征用、税收征管等环节利用职务便利向企业等市场主体索贿受贿等职务犯罪,以及不作为、慢作为、滥作为,造成国家和公共利益重大损失等渎职犯罪。
四是深入落实省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科技创新创业、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实施意见》,依法严厉打击、坚决监督纠正侵害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合法权益、危害科技企业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活动。
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汪存锋表示,开展“经济保卫战”专项活动,就是要对破坏荆州经济健康运行的违法犯罪活动形成打击合力,为党委政府破解融资难和项目建设进展不快、行政审批环节过多、流程不优、速度不快,少数干部“为官不为”等难题提供司法保障,为荆州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贺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