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副厅长刘伯林主持会议
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马玉芬讲话
省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杨曙光讲话
提案督导组听取汇报
出席会议的领导
提案督办会场
近日,青海省政协提案督办组一行6人赴省司法厅督办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33号《关于健全该省法律援助制度》的重点提案。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马玉芬、提案委员会主任杨曙光等出席并讲话。省司法厅副厅长刘伯林主持会议。厅法律援助管理局(中心)、律师公证管理处、计财装备处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提案督办会。
期间,副厅长刘伯林对青海省法律援助工作从经费保障、人才培训、编制机构、法律援助网络建设等方面进行了综合介绍,提出了现阶段该省法律援助体系存在的关键问题和主要困难以及今后努力的方向。同时,代表厅党委感谢省政协多年来对司法行政特别是法律援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指出法律援助是民生工程,健全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是省政协长期关注的民生热点问题,离不开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参与,也是对政府民生工作的有力推动,有利于破解影响法律援助事业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今后司法厅将在省政协的支持帮助下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会上,民革青海省委(提案人)就提出《关于健全该省法律援助制度的提案》背景和理由作了说明,重点阐述了提案中所提的制约该省法律援助工作存在的编制不明、经费短缺、人才匮乏等三个方面的问题。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陈发虎从落实政府责任、简化援助程序、规范机构设置、强化经费保障等方面对提案的办理作了汇报。厅法律援助管理局负责人作了补充发言。
督办组充分肯定了司法厅对于33号提案的办理工作,认为省司法厅领导重视,指导思想明确,认识突出,措施有力,成效明显。省司法厅秉承一贯务实的工作作风,对省司法厅健全法律援助制度所采取的措施和效果表示满意,对办理33号重点提案所做的工作和努力表示感谢。指出,法律援助工作既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作,又是一项长期的攻坚任务,省司法厅对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通过召开会议部署、下发实施方案、开展专题调研、指定业务骨干办理等大量富有成效的前期工作,为进一步办理好提案打下了坚实基础,这样的提案办理作风一定会赢得政协委员的满意。同时,督办组结合提案办理,针对该省实际,就加快该省法律援助工作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采取多种方式保障经费尽快到位;二是充分利用好社会资源,加强专业队伍建设;三是进一步简化法律援助申请程序。(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