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地方动态> 浙江

浙江衢州中院十年回访假释者超千人

2015-08-31 08:58:58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法院还能想到我们,过来关心我们,我真的很感动。经过监狱的改造,静下心来想想,以前做的真的是很不应该。感谢法院给我机会重新回到亲人的身边,弥补我对他们造成的伤害 。”对于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的到访,假释出狱的社区矫正人员洪某表示感谢。

  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定期回访裁定假释者,对其进行狱外的继续教育和警示教育,该项工作已经坚持十余年,走访了重庆、成都、台州等多个地区,累计回访人数超过1000人。据了解,2011年至今,该院共假释了7974人,只有31人被撤销假释。

  假释严格依法进行

  1997年,不满20岁的洪某因犯流氓罪被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经过长达17年的监狱改造,当年的愣头青变成了年届不惑的中年大叔。对于年轻时犯下的错,洪某懊悔不已。为了早日回归社会,他在监狱服刑期间认真改造,曾8次获得年度行政奖励,两次被评为省级改造积极分子,并连续三年获得记功奖励。

  根据洪某在服刑期间的各项表现,结合审前调查情况,衢州中院减刑假释庭认为洪某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故于2014年1月20日裁定对洪某予以假释。

  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有条件地将其提前释放的制度。据悉,2015年上半年,共有617人被衢州中院裁定假释。

  紧箍咒常念小木鱼常敲

  为了提高改造效果,防止再犯罪的发生,犯人假释出狱后,衢州中院的法官会定期回访,对裁定假释者进行狱外的继续教育和警示教育。

  据了解,在假释回访工作中,衢州中院会根据罪犯的原判刑罚,考虑其社会危害性,将假释对象分为两类:一类是普通回访对象,由相关监狱根据历年假释回访情况每年随机选定,实行“一年一回访”制度;另一类是重点回访对象,主要包括社会影响较大的刑事案件罪犯,由该院与相关监狱共同协商确定人员名单,实行“半年一回访”制度。

  “我现在靠着在监狱学到的技术在一家制衣厂找到了工作,2014年结了婚,空闲时也经常参加义工志愿者活动,帮助一些需要帮助的人。接下来我会踏踏实实地好好过日子。”在警示教育座谈会上,假释人员与法官面对面交流,介绍矫正期间的工作、生活情况,以及在社区矫正服刑期间的思想动态。

  回访法官根据汇报情况分别与假释人员进行教育谈话,通过典型案例分析部分假释人员被撤销假释的原因,并结合上一年度衢州中院假释撤销情况,告诫假释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要遵守规定、服从管理,对自己严格要求。

  社区改造成效显著

  法院回访发现,假释人员社区改造成效显著,基本上能重新融入社会,有的假释人员还对社会作出了不小的贡献。

  2013年1月,蔡某经衢州中院裁定假释出监,在建德市梅城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2013年6月的一个下午,正在梅城大坝边一工地做工的蔡某发现旁边一户人家的二楼发生了火灾,便放下手中工作,不顾生命危险,两次冲入火场,救出了正在午睡的78岁老人。蔡某被建德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评为“建德市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王玲玲)

[责任编辑:张晓君]
相关报道

·浙江衢州交警开展交通环境整治行动
·浙江衢州司法局四举措助力妇女儿童维权
·浙江衢州出台律师业四年工作规划
·浙江衢州:开展“信仰法治、守护公正”活动
·浙江衢州中院首次开展微博庭审直播
·浙江衢州公安机关力推社会治安动态评估

·浙江衢州公安机关力推社会治安动态评估
·浙江衢州:召开规范司法行为整治工作大会
·浙江衢州:“三个到位”抓好社矫节后监管
·浙江衢州:三项举措推进司法鉴定工作
·浙江衢州:创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办法
·浙江衢州:春节期间社会治安状况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