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公安交管对交通事故处警时间做出明确规定:除遇到重大警卫任务及特殊情况,市内(东至友爱中心路,南、西、北以绕城快速路为界)8时至18时(夏时制18:30分)发生的交通事故,民警应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18时(夏时制18:30分)至次日8时发生的交通事故应在10分钟内出警,25分钟内到达现场。银川市外发生的交通事故,兴庆一大队和金凤一、二大队需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兴庆二大队、金凤二大队、西夏一、二大队及绕城快速路大队需在40分钟内到达现场。群众若遇处警不及时或不规范情况,可拨打110或6032122投诉反映。
当天,记者从银川市交警分局获悉:2015年上半年,该局纪委共办理各类信访、投诉81件。其中,因事故处理引发的信访、投诉45件,占投诉案件的55.55%。由于民警出警不及时、随意执法,以及不按职责和程序处置引发的投诉39件,占投诉案件的48.15%。滥用简易程序处理的投诉6件,占投诉案件的7.41%。群众投诉主要集中在民警接处警迟缓、有时故意拖延造成事故当事人逃逸、随意执法,处罚显失公正、不按工作职责和程序办理、滥用简易程序、主动工作意识差,造成案件不能及时侦破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