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河北省涿州市政府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 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坚持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
2015年3月,涿州市纳入省直管县试点后,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与各市县交流沟通,各项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程度显著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为民服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有力地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涿州连续多年被省政府和保定市评为“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2015年以来,涿州市按照省法制办和保定市法制办的工作部署,注重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建立机制,完善制度,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涿州市始终把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作为依法行政的基础性工作来抓,2015年3月,涿州市纳入省直管县(市)体制改革试点后,他们重新制定发布了《涿州市人民政府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并于每次政府常务会前,集中学习公共法律知识。同时不断加强对群众的法制宣传工作,坚持向学校、农村、社区扩展,根据群众的特点及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提高政府依法决策水平。2015年,涿州市加快推进法律顾问工作力度,全市主要政府部门及乡镇、办事处、开发区都已聘请专职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在协助处理土地流转、征地补偿纠纷及信访案件调处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清理,维护法制统一。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进一步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提高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科学性。5月份,按照省法制办《关于开展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263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其中保留60件,废止150件,拟修改53件,下一步,涿州市将对保留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逐批次上传至省法制办规章、规范性文件报备系统平台予以公开。
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不断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按照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的有关要求,实行动态化管理机制,组织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在厘清执法依据的基础上,将执法职权分解落实到具体的岗位和人员,并根据法律法规修改及人员岗位变动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调整。逐步将责任制向基层执法组织推进,建立起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管理到位、层层覆盖、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监管模式。
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形成执法合力。从内部审查上,严格遵守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防止遗漏应当向司法机关移送的涉罪案件,出现“以罚代法”的现象。从外部联动机制上,政府法制办与检察院组织召开了“涿州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会议”,与政法委、公安局等40个单位组成了“两法衔接”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和协作,及时通报移送涉罪案件情况,逐步建立起信息共享、沟通便捷、防范有力的协作机制。
新的形势下,该市还将不断加强自身法制机构力量,提升法制工作人员自身素质,狠抓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涿州市农业局:
加强制度建设 保障农民权益
涿州市农业局坚持以打假护农、维护农民利益为出发点,以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以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开展农资打假护农行动、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为着力点,充分发挥农业综合执法职能作用,努力构建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长效机制,为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
加强培训学习,提高执法水平和经营人员守法意识。定期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进行集中培训,系统学习涉农法律法规及农资方面的专业业务知识。同时,强化外部培训。农资经营是个特殊行业,知识性强,技术性强,为提高经营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法制意识,几年来共举办培训班18期,对全市经营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共培训1500人次。通过培训,目前持有农业部发放的农资营销员资格证书的有110多人,持有保定市农资经营资格证书的有210多人。
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涿州市农业局系统地制定和完善了一套规章制度,制定并完善了《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公示制度》、《投诉(来访)举报受理制度》、《处罚案件办理程序制度》、《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执法人员守则》、《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促进全市农资市场管理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为了规范自身的执法行为,要求全体农业执法人员在执法时要公正、公开、公平,坚持原则,不为利所诱,不为情所动,不畏强权暴力,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农业行政监督检查权。严禁工作人员从事涉农经营行为,严格按照农业行政处罚程序,做到“查、审、批”三权分离,执收执罚收支两条线,办案人员职责明确,档案卷宗专人管理,真正做到主体合法、依据合法、程序合法。
涿州市住建局:
建立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该局局长担任组长,积极稳步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同时,以该局监察科牵头,各相关科室为基本单位,清理建设行业适用的而且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并编订成册,分发给执法人员,人手一册,严格依法依规执行,做到行政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依法考核制度。充分利用党委会或者周五下午时间学习各种法律规定,并将其纳入领导干部考核标准。将法律学习纳入党委会一项内容,坚持每次党委会领导干部集中学习半小时。
抓好建设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申请执法资格证书必须先通过建设法规知识考试。同时,健全执法责任制,强化执法人员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行政过错追究制度,对违法行为和消极不作为而造成重大后果的严格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在行政执法方面严格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在执法程序方面,严格做到公开执法程序、执法依据,处理结果。坚决做到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严格依照《行政处罚法》、《建筑质量管理条例》和《河北省自由裁量权管理规定》进行。严格依法办事,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建设法治涿州、促进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涿州市交通局:
全面推行电子执法文书制作系统
为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交通执法服务水平,涿州市交通运输局与北京某软件工作室联合开发“交通行政执法办案文书电子制作系统”,并在各执法站中全面推行使用。
该系统完全符合《河北省交通外业执法工作规范》格式规范,自动化生成文书案卷,并可查询交通法律法规、车辆及驾驶员信息等。根据交通行政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案件性质进行了分类,在使用时执法人员只需根据案情选择案件性质即可显示相关处罚依据、自由裁量、裁量情节、处罚建议等相关信息,便于执法人员准确选择适用的法律法规。以往制作一份案卷的时间大约2—3个小时,应用此软件系统后可将制作时间缩短为10分钟以内。在录入过程中,被处罚人个人信息及违法事实在录入一次后即可在相关文书中一次成型,并关联该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据、处罚标准等内容,避免了重复输入等繁琐环节,有效节省了案卷制作时间。
同时,该系统可实现联网及分级权限管理。在文书制作完成保存文档过程中即可实现文书文档上传,服务器端能在第一时间看到并保存文书制作内容,便于存档及监管。该系统的投入使用,解决了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询问笔录不规范,文书制作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有效规范执法行为,同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将极大的提高工作效率。
涿州市安监局:
从源头上规范行政处罚行为
2015年以来,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牢固树立抓法治就是抓全局、抓法治就是抓根本、抓法治就是抓发展的理念,以工作带法治,以法治促工作,努力开创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新局面。
该局始终坚持“执法先送法、监察先服务”的执法理念,采取先提示、后检查,先警示、后查处的执法方式,努力转变执法方式。在执法过程中,坚持换位思考,站在执法对象的角度,积极为他们想办法,解决实际问题,让执法对象口服心服。做到“在监管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管”。同时,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建立起了一套较为科学的执法体系。通过严格执法人员资格、加强部门联合执法、聘请专家等,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力度,保证执法效果。
该局按照“过罚相当、综合裁量、公平公正、合法合理”的原则,采取多项措施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从源头上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制定印发了《涿州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充分考虑违法行为的情节、后果,以及危害程度,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处罚数额进行细化,明确和量化处罚的一般基准,推动行政执法体系的内部建设。同时严格遵循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范围、幅度,不超越法定权限行使行政处罚权;在具体执法行为中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把纠正当事人违法行为作为执法首要目标,对违法行为以教育为主,针对安全生产存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帮助规范;按照行政处罚中的违法情节、性质、事实、社会危害程度进行处罚。(刁军杰 刘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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