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遏制交通事故多发态势,切实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山东省公安机关积极探索交通管理新模式,从4月2日开始,打造出了城区、高速公路和国省道、农村3种交通安全管理模式,建立了交通安全管理“四项机制”。
截至6月底,山东省报警服务台接报交通类警情42万余起,比2014年同期下降2.75%,其中道路交通事故警情、全省实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和死亡人数均有所下降。
因地制宜 打造三种交通安全管理模式
为建立行之有效的模式以提高交通安全管理效能,山东省公安机关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探索出城区、高速公路和国省道、农村3种不同的交通安全管理模式,作为新常态下交通安全管理的有效载体,在全省各地推广应用。
城区交通安全管理模式突出“文明”主题,目的是为了破解城市交通拥堵难题,引导形成城市交通“规则文化”。这种管理模式的示范城市济南,更加重视公交车和行人、非机动车的“路权”,建设公交优先控制信号30处,改善交通节点和路网结构,提升道路通行效能。2015年以来,济南市市区路网通行能力提高8%,行车延误平均减少28.81%。
高速公路和国省道交通安全管理模式突出“智能”主题,目的是全面建成高速公路、国省道、城区智能交通安全系统。在这种管理模式的示范城市德州,依托省公安厅警务云大数据中心,通过图像平台、缉查布控平台和违法信息采集处理平台,对违法车辆自动抓拍、交通事故及时定位,让交通违法行为无处遁形。2015年以来,德州市高速公路、国省道查处违法行为39万余起,比2014年同期上升30%。
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模式突出“基础”主题,目的是破解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实现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人做、事情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在这种管理模式的示范城市菏泽,市、县两级均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乡镇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站,各村(社区)建立了交通安全员劝导站,严查无牌无证,劝导不文明交通行为。2015年以来,菏泽市农村驾驶人遵章出行率70%以上,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2.3%、15.6%。
“四项机制”推动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为了交通安全管理的3种新模式能够在全省顺利推广,山东公安机关协调建立了“四项机制”,推动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据介绍,“四项机制”是党政主导、公安推动、各部门联动、全社会齐抓共管机制,道路安全隐患动态排查整治机制,危化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和驾驶人从严管理教育机制,社会单位交通安全责任追究机制。
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充分发挥交安委平台推动引领作用,列出了相关部门和各单位的责任“清单”,让各部门、各单位明确该干什么、怎么干。省公安厅出台《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明确了全面排查、分类挂牌、集中整治、检查验收4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和实施步骤。同时,山东省还实行危化品运输车辆等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的三级预警管理,做到动态管理、从严管理。追责机制的确立,则“倒逼”责任落实,确保各项交通安全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从源头上管住人、管住车
5月1日,《山东省道路交通严重违法驾驶人安全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办法把有酒驾、吸毒、年度记满分、多次交通违法、发生事故负主要以上责任等情形的驾驶人列为严重违法驾驶人,纳入派出所管理,实行重点教育。目前,全省共排查出18万名需要纳入派出所教育管理范围的严重违法驾驶人,已经纳入列管的有10万人,已经走访、约谈5万多人。
同时,山东省公安机关严把驾校机动车驾驶培训质量关,每月5日前对全省各驾校考试合格率、3年内驾龄学员的交通违法率、肇事率和群众投诉情况进行百分制考评,每月一考评、每月一排名、每月一通报,将每一个驾校的培训质量都置于社会监督之下。
此外,山东各地开展了对模范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个人、单位进行奖励的活动,激发广大司机遵法守法、争做文明好司机的热情,形成文明行车的良好氛围。(黄玉敏 李娜 王发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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