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中院加强大标的民商案廉政监管

2015-08-17 10:25  来源:人民法院报

为进一步规范民商事审判工作,加强对大标的民商事案件的监督管理,近日,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出台实施办法,为法官办理大标的民商事案件时把好“廉政防控”关。

台州中院规定,对一审标的额在5000万元以上、二审标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民商事案件,另行单独分类登记管理,并明确大标的案件合议、裁判文书签发、案件定期汇报、纪检监察跟踪监督、告知并听取当事人意见等系列配套制度。通过层层监督制约,督促法官公正高效审理大标的民商事案件,保障当事人合法权利。(王先富)

责任编辑:张林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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