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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消防:加强消防工作 树立消防良好形象

2015-08-13 08:31:58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人民公安报 

“7月15日审核图纸送到消防大队,22日就拿到了合格通知书。”这是浙江省苍南县嘉泰假日酒店老板周光折的“审批日程单”。“没想到7天时间就办下来了,消防队还专门派人来指导帮助,让我们少走了很多弯路。”周光折告诉记者。

2014年6月,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部署开展了“创人民满意消防队伍”活动,通过向人民问计、对人民承诺、让人民监督、请人民评议、向人民报告五大步骤,构建警民互动机制,致力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感和满意度,树立浙江消防良好形象。

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

“‘创满意’活动是针对问题而开展的,也必然要靠解决问题来推进。要保证活动不虚、不偏、不空,切实达到‘人民满意’的目的,关键就在于坚持问题导向,把发现和解决问题贯穿活动始终。”总队政委王新建说。

为此,浙江消防部队把找准问题作为“创满意”活动的关键环节,各级通过设立“畅通民意直通车”、积极走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召开警民恳谈会等方法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在收集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出台便民利民措施,并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倒逼问题整改。

整改中,浙江消防坚持把人民满意作为第一标准,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监督执法方面,全面梳理消防“权力清单”,出台《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消防受理窗口工作规范》等文件,进一步规范裁量标准、办事流程。在消防审批方面,进一步推进审批前置,将大部分行政审批权下放大队,实现了“一站式受理”;出台“小微项目”配套服务措施,将其消防审批时限缩短为7个工作日。在消防服务方面,对政府重大项目和挂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建立审批“绿色通道”和“预约服务”机制,主动提供技术指导和整改方案。施行了“四个零承诺”、窗口工作日无午休、周末无休、项目警官制、一对一反馈等措施,得到群众的认可和好评。

把评判权交给群众

公信力来源于透明度,这是浙江消防抓队伍建设的落脚点。

“以前都是消防来监督检查我们,现在我们也可以对消防工作进行监督评价,这是消防部门敢于担当的表现。”嘉兴市吉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杨引萍如是说。

活动中,浙江消防总队党委把评判权交给群众,采取委托第三方民调机构测评、驻地党委政府行风评议、消防行政服务窗口评议、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公开述职述廉评议、群众信访举报和上级监督检查等多种方式综合评定群众满意度。

2014年,对全省公务人员、普通群众、执法服务对象三类人员共4.2万人进行调查,满意率、基本满意率达91.60%,全省923名消防监督执法干部全部公开述职述廉,接受执法服务对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评议。

与此同时,总队党委明确规定,民意评警成绩在当地排名靠后的,一律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所在单位军政主官一律取消后备干部资格。

创人民满意没有休止符

一组数字折射出“创人民满意消防队伍”活动一年多来的成效:

2014年,全省办理的21976起消防行政许可、消防行政处罚、火灾调查等执法案件当中,短信回访满意率达98.18%;

2014年,全省办理的10173个消防审核和验收项目,共节省审批办理时间约6.2万个工作日;

2014年,全省共发生火灾39821起,死亡141人、受伤129人,直接财产损失5.2亿元,比2013年分别下降14.4%、13.5%、5.2%和9.2%……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浙江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洪巨平告诉记者:“老百姓反映,到消防部门办事比原来更加方便、更加快捷了,监督执法更加规范、更加透明了。”据介绍,全省消防支、大队行风评议成绩均有较大幅度上升,其中绍兴、杭州支队位列当地前茅,三分之二的支队在当地行风评议中进入先进行列,74.8%的大队窗口获评“红旗窗口”或“优胜窗口”。

浙江消防官兵纷纷表示,要把“人民满意”的标准贯彻到每一次执法、服务、执勤中,让人民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效果。(詹肖冰)

[责任编辑:张林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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