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努力推动人民法庭工作迈上新台阶
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工作会议
在青海省上下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和全市法院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之际,青海省海东市中院召开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就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海东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润晋莅临会议,海东市中院院长杭旭,全市各区、县法院的院领导及法庭庭长代表及中院民一、民二、民三庭,立案庭、执行局、办公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由海东市中院副院长赵华清主持。
会上,各区、县法院首先就人民法庭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交流。市中院民一庭庭长马丽华宣读了《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法庭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与会同志的意见建议。
市中院院长杭旭从站在更高的起点上充分认识加强人民法庭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努力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上狠下功夫、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在不断完善人民法庭工作机制上狠下功夫等三个方面,结合海东所处特殊区域、人民法庭数量多、比重大、审判的案件多等实际和人民法庭“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这一核心职能,对加强新形势下人民法庭工作提出了要求,要求把人民法庭建设作为强院固本的首策,把法庭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在落实各项司法改革任务中推进人民法庭工作,在推进人民法庭工作中认真落实各项司法改革任务,发挥好依法支持其他国家机关和群众自治组织调处社会矛盾纠纷,依法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进行业务指导,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这一重要职能,为辖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为法治海东建设提供司法保障。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润晋书记指出,这次会议,各区、县法院对人民法庭工作作了很好的总结和交流,市中院提出了加强人民法庭工作的意见,对人民法庭建设提出了要求,在新的形势下,召开这个会议很重要,也很及时,是全面推进人民法院工作的一个很好的抓手。在谈到人民法庭及法院工作时,张润晋书记强调:一要充分发挥好人民法庭在审判工作中窗口和前沿作用。人民法庭是基层中的基层,面对群众最直接,最接地气,审理的民商事案件占比大,审判的案件类型和基层百姓密切相关,做好法庭工作,是人民法院强院固本的首策。此次会议对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工作做了很好的安排部署,一定要贯彻好、落实好;二要加强人民法庭工作的规范化建设。要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加强立案、审判、执行等制度建设,落实各项司法为民、利民、便民措施;三要加强法庭队伍建设,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忠诚、干净、担当”的人民法庭队伍;四要按照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统筹建设好海东工业园区法庭,为园区发展及和谐稳定提供司法保障;五要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按照顶层设计及省上的统一要求,认真落实各项改革任务,切实负起责任,做好思想引导工作,保证司法体制改革中“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六要加强党对司法工作领导,把好政治方向,统筹解决司法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保障人民法院依法公正行使审判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