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仿制式警服清理整顿行动进入第二阶段。为打击非法生产、销售、穿着、使用警服、仿制式警服、警用装备行为的违法犯罪活动,7月7日,成都市公安局会同青羊、武侯分局对销售警用品集中区域和小区物业保安着装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
由成都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牵头,会同青羊区公安分局组织警力再次对文庙后街销售警用品集中区域进行突击检查,对有关商家再次开展了相关法律宣传教育;会同武侯公安分局对火车南站地区某小区物业保安着装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对保安穿着仿制式警服、佩戴制式警徽等问题依法进行了纠正查处。
据了解,自2015年4月全省开展清理整顿仿制式警服专项行动以来,截至目前,成都全市公安机关共依法查处和督促整改生产、销售商家39家,清查涉嫌非法穿着仿警服的非行政执法部门单位1283家共11890人,其中要求整改的共609家6868人。
成都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民警杜江介绍,未按相关通知要求进行整顿规范的主体,警方将持续开展检查,并给予违反者相应法律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社会各界也可通过省公安厅举报电话(028-86301255)、成都市公安局举报电话(028-86407375)参与监督,也可以通过举报平台(jb.scgs.gov.cn或四川省公安厅门户网站)进行举报。
新闻背景
十一前 保安不能穿仿制警服
2015年4月至明年12月,四川省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清理整顿仿制式警服专项行动。按照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政府法制办联合下发的《关于清理整顿仿制式警服的通告》要求,2015年6月30日前,在公安机关注册的保安公司保安员,以及物业管理人员、企业、事业、机关内部保卫人员穿着仿制式警服的,应停用仿警用标志,包括肩章、胸徽、编号等,在2015年10月1日后不得再穿着仿制式警服。(陈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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