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司法厅在西宁举办了青海省“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5年度派遣工作会议暨志愿者工作培训班。青海省司法厅副厅长刘伯林出席会议并讲话。厅法律援助管理局局长东科作了2015年度“1+1”法律援助志愿者工作部署,副局长刘丙顺主持会议。厅机关相关处室负责人、来自北京、山东、陕西、河南、河北等省区的11名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省内各服务地大学生志愿者、服务地司法局分管法律援助工作领导、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和基层法律工作者等近50人参加了会议。
其间,东科局长向2015年度“1+1”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和大学生志愿者系统地介绍了省情、全省法律援助志愿者工作情况及2015年工作安排,勉励大家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运用所学专业知识推动法律援助工作有效开展。与会服务地代表、志愿者律师代表、大学生志愿者代表在会上分别交流发言。会议宣读了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司等五部门联合表彰决定,青海省司法厅法律援助管理局、海北州司法局、黄南州泽库县司法局、同仁县司法局、果洛州司法局等5个单位荣获“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4年度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并颁奖。刘伯林副厅长在讲话中指出“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开展,为青海无律师县和欠发达地区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援助人才和智力支持,提高了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和效率,提升了青海省法律援助工作整体水平,带动了当地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同时也促进了法律援助工作的深入发展。他强调,“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适应了当前依法治省,法治青海建设的现实需要,适应了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律师志愿者在条件比较艰苦,工作难度较大的高原地区,发扬无私奉献精神,运用专业知识,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务,为党委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解难,有效满足了人民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使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切身感受到社会的公平正义,感受到法治的温暖。他对志愿者和各服务地提出了几点工作要求,要服务大局,自觉做政治坚定的践行者;要注重质量,做业务精通的示范者;要严格执业,做格守诚信的引领者;要执业为民,做维护公平正义的捍卫者;要加强调查研究;各服务地要强化监督管理,切实履职尽责,研究解决工作中的瓶颈问题。
会后,青海省法律援助中心陈发虎就法律援助志愿者业务工作进行了专题讲座,组织学习了《“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项目实施与管理(暂行)办法》,并组织有关专家就法律援助触摸查询系统进行了培训,达到了预期培训效果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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