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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招远检察院预防宣传走进“微时代”

2015-08-04 08:36:18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检察日报 

  2015年以来,在山东省招远市,一条条廉政微信定时通过该市检察院的微信公众号“金都预防之家”进行推送。据了解,该微信公众号以宣传反腐新规、检察机关近年来查办的典型职务犯罪案例、节日廉政短信和职务犯罪预防知识为主。

  近年来,招远市检察院在不断推进社会化大预防的同时,积极探索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展预防警示教育,通过打造微信群这一新兴媒体平台,把预防职务犯罪宣传与领导干部现实生活习惯相结合,“根植”到日常生活中。“我们的微信群将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者协会成员全部纳入,采取‘资源共享,动态组合’的方式,分门别类地开展预防警示宣传,进而实现预防警示教育向快捷、高效化转型,使得关注‘金都预防之家’微信群的人有意无意地便能接受到反腐倡廉教育。”该院副检察长王青林说。

  招远市检察院在针对不同“微友”及“微群体”开展“介入式”预防教育的前提下,更加注重预防的实效性。该院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行政执法部门存在的问题和犯罪苗头,负责微信群的干警会通过微信“好友”点击,临时组建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微信群”,及时针对行政执法部门职务犯罪特点、发案原因在群内发布预警提示,开展预防警示宣传;对农村基层干部存在的犯罪苗头,通过微信临时组建由各镇党委书记组成的“微信群”,及时在群内发布相关预警信息;对国有企业中发现的犯罪倾向,通过微信临时组建由各国有企业公司负责人组成的“微信群”,直接针对国企负责人开展预防警示教育;对受理来信来访中发现的有轻微违纪违法倾向的个别领导干部,则直接通过微信采取“一对一”警示约谈,直指问题所在,及时将其犯罪苗头扼杀在摇篮中。

  据统计,2015年以来,“金都预防之家”共转发中央、中纪委和检察机关最新反腐新法、新规18件次,发布检察机关查办的各类职务犯罪案件26件次、检察动态信息35件次、节日促廉短信用语42条。

  “招远市检察院通过新媒体平台‘植入’的预防手段,改变了以往‘水漫式’教育模式,变部门整体教育为特定人、特定人群教育;变‘一罐式用药’为‘介入式’对症下药,以更加鲜活、更加生动的内容贴近社会、贴近民生,为推动预防工作社会化作出了有益尝试。”招远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第一副主任隋云斋如是说。(卢金增 栾伟敏 路红梅)

[责任编辑: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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