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记者从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截至7月21日,全市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决定司法拘留共计226人次,移送、追究拒执犯罪案件89件74人。
2015年上半年,承德两级法院对需移送公安机关的226件案件的行为人集中采取拘留移送措施,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刑事责任,并采取限制高消费、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召开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大会等措施,初见成效。共采取司法拘留措施226人次,罚款163件次,限制出境177人次,限制高消费226余人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226条,移送、追究拒执犯罪案件89件74人。
为缓解“执行难”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国各级法院对相关案件进行排查,对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妨碍公务罪、非法处置查封、押扣、冻结财产等犯罪的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进行甄别。通过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协调配合,形成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强大合力。(薛树旺 王世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