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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高院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显成效

2015-08-03 15:01:33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法制生活报 

  7月28日,贵州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全省法院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的情况。

  据介绍,从2014年7月15日起,省高院组织全省三级法院开展为期一年的“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按照既定的时间、目标和任务,该活动各项工作已基本结束。此次专项活动的主要工作任务有两项:

  首先是清理执行积案。经清理,截止到2014年6月30日,全省法院需对37446件案件采取进一步执行措施,涉及标的总额134.62亿元。经过一年的努力,已结案33743件,总结案率90.11%,执行到位43.18亿元,总到位率32.08%。

  其次是在案件信息核录补录方面。案件信息核录是对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中已录入的案件信息进行核实纠正;案件信息补录是对没有录入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案件信息进行录入。案件信息的核录补录,是下一步全面推进执行工作信息化的基础。据了解,法院在执行中,人难找,财难查,案难办等问题十分突出。今后,在法院与银行、国土、住建、公安、工商、税务、民政等部门实现信息互通互享后,法院即可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在办公室内快速查控被执行人的存款、土地、车辆、股权等财产。

  通过清理执行积案,各级法院采取了多种措施,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对于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生活难以为继的案件,各地法院在地方财力有限的情况下,想尽办法筹措救助资金,化解了一批涉民生案件。

  同时加大了对拒执行为的惩戒力度。对于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老赖”,各级法院依法采取惩治措施,加大打击力度。各级法院还大幅度提高符合条件的失信被执行人纳入“黑名单”的比例,通过辖区各类媒体对其进行曝光。

  此外,对拒不履行协助执行义务者依法处置。如织金县法院2014年5月在执行一案件时,需要该县某局每月协助提取被执行人工资2000元,但该局局长朱某某拒不协助执行,法院依法对朱某某处以3万元罚款。2015年5月,平坝法院到黔南州某县某银行扣划被执行人账上存款时,遭到当地政府领导、银行方和其他人员的阻拦、干扰,执行人员被困达11小时。法院将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目前银行行长已被免职。

[责任编辑:张林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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