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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乌审建立分组式执行模式提高执行效率

2015-08-03 10:28:34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内蒙古乌审旗人民法院从执行机构设置和执行职权配置入手,提出“分组式”执行模式,有效提高了执行效率。

  该模式是将执行审查权和执行实施权相分离,在执行局内部设立查控、执行、裁决、信访、内勤等五个小组,对案件每个阶段进行节点管理、集约执行, 在案件流程上实现了流水线式作业,使得机构设置更加科学,流程管理更加规范。每个阶段的执行干警不仅要根据分工完成本职工作,同时要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进行监督。(纪世军)

[责任编辑:张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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