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夜无眠,
因为那个早恋且偷吃禁果的少年。
女孩父母的不满与控告,
作为检察官的我在困惑,
是否该用刑法去评价这个早熟犯错的孩子?
法与理,法与情,到底该是谁大?
法律自己不会去评价,
我们也不能直观的来点判。
因为,我们是共和国的检察官,
法律的监督者与捍卫者。
法律尽管允许有价值选择,
但也有对选择的评价标准。
我们该如何选择?
今夜无眠,
我徘徊在法律价值判断的崎岖小路上。
作为一名检察官,
我似乎已经习惯了这样徘徊的无眠。
无眠的夜里,
今天听到刚满周岁儿子的梦呓。
多么可爱的孩子,
我的宝贝,
你的梦里一定充满了幸福的神奇!
想到儿子的梦呓,
我不禁自问:我的梦什么样?在哪里?
想到这里,
我禁不住又开始了逻辑推理。
我爱我的孩子,
我希望他到处充满的幸福与快乐。
那么,别人对待自己的孩子,
不也一样吗?
对待别人的孩子也会一样吗?
也许不会一样,
因为没有血缘关系。
但法律生活中却一直追求这种不因血缘差别的平等待遇?
这种社会需求怎么来实现?
想到这里,我不禁又回到了我的职业现实中来,
我们职业的价值追求不就是这样吗?
想到这里,我无眠的枯寂里多了一份瞌睡般的困意。
也许,今夜不会再无眠。
(刘训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