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法院:专项行动8个月拘留“老赖”2420人
另有167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近日重庆市高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法院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的相关情况。据悉,去年11月至今年6月专项行动期间,全市共拘留“老赖”2420人,向公安机关移送追究刑事责任167人。
专项行动8个月
拘留“老赖”2420人
专项行动于2014年10月21日开始,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全市法院扩大案件摸排范围,原则上历年来未实际执结的案件均纳入活动范围,集中打击了一批抗拒执行、阻碍执行、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对符合拘留条件的被执行人,及时采取拘留措施,在实施拘留的过程中对被执行人晓之以理,通过说服教育促使其主动履行义务。对符合追刑标准的被执行人,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震慑“老赖”,促使更多的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专项行动期间,市高法院还与市公安局、市检察院会签了《关于办理妨害人民法院执行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和《关于打击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两个文件,指导刑事案件的法律适用,以及制定打击拒执的工作机制。
去年11月至今年6月,全市法院共拘留“老赖”2420人,其中自行拘留1744人,公安机关协助拘留676人,另外向公安机关移交协助查控了3060人。向公安机关移送追究刑事责任167人,其中涉嫌拒执罪133人,涉嫌妨害公务罪3人,涉嫌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24人,涉嫌其他罪名7人。法院已实际判决16人。
专项行动告一段落
惩治“老赖”仍将继续
昨日新闻发布会上,市高法院执行局执行裁决处处长肖淘详细介绍了最高法院新颁布的《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他提醒市民,尽管专项行动已告一段落,但各级法院仍在持续发力,继续摸排梳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收集并固定证据,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提起公诉的案件,刑事审判部门将及时作出判决。同时,对不构成犯罪的被执行人,坚持全部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符合失信被执行人条件的,均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实施信用惩戒。
四类责任人
均被限制消费
据了解,这两项《司法解释》均已于7月22日起施行,按照其规定,拒执罪由过去单一制即通过公诉程序追究转换为公诉程序和自诉程序都可以追究的双轨制,申请执行人在一定条件下可提起自诉;信用惩戒的范围拓宽至限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老赖”不能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及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单位作为被执行人的,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这四类责任人员均将被限制消费,他们因私以个人财产进行消费的,需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法院查证属实,方可进行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将全部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记者 陈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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