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辽宁省丹东市人民检察院针对个别行政机关执法不严等问题加大监督力度,共受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40件。其中,向省检察院提请抗诉8件,支持抗诉2件,改判2件,调解1件;该院提出抗诉4件,改判2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28件,全部被相关的行政机关采纳并予以回函。
丹东市两级检察机关注重在办理案件中发现案件线索。从审查民事案件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政、执法不严等相关线索。同时深入基层走访调查,把群众及社会舆论反映强烈的行政处罚案件作为重点,在社会反映集中的领域和问题上寻找监督突破口。
丹东市检察院坚持把裁判结果监督,特别是抗诉工作作为行政检察工作的重心,运用上下联动,抽调骨干力量重点审查行政申请监督案件。运用行政调查核实权,对该受理不受理、该立案不立案等侵害当事人诉讼权利的违法行为进行法律监督,突出监督重点。
该院坚持从审查行政执法案件入手,主动对诉讼外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在办理某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施工合同质量纠纷一案中,发现本应加固或拆除重建的涉案危房至今仍未加固继续使用后,当即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整改。相关部门马上对在建和已建工程的质量进行全面排查和整顿,特别是对检察建议书中提到的险房采取了清走住户、责令开发商限期加固等措施,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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