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天津市检察院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开展刑事申诉和国家赔偿案件反向审视工作,深入推进涉法涉诉刑事申诉工作。目前,天津市检察机关通过公开审查方式审结多起案件,均取得当事人息诉服判的良好效果。
2015年年初,天津市检察院下发了《关于报送2014年国家赔偿案件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检察机关对2014年受理并办理的国家赔偿案件进行梳理;并下发《关于报送刑事申诉案件反向审视工作材料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检察机关对2012年度至2014年度办理的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及不服检察院撤销案件、不批捕、不起诉等申诉案件进行一次系统的反向审视,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的综合报告。
据天津市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通过反向审视发现,少数办案单位仍然存在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能监督的情况。针对问题,天津市检察院提出了“健全体制、推行公开、强化监督、转变观念”16字方针。切实加强刑事申诉检察人才队伍建设,全面落实人、财、物保障制度,采取调整、引进等多种方法,将素质强、业务精、热情高的干警选配到控申部门,运用岗位练兵、业务研讨、专项培训等多种方式,调动广大控申干警工作积极性。同时,深入推进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积极运用公开听证、公开答复等多种形式,以公开促公正。建立以抗诉为中心,以再审检察建议为辅助的监督体系,切实增强监督实效,确保问题发现一个、解决一个,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司法不规范问题发生。(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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