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秀山县人民法院近日出台《分案工作实施办法》,完善以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分配制度。
据了解,该院构建以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分配机制,立案庭按照合议庭法官姓名的音序随机分案,集团案件报合议庭的分管院长指定分案,机动审判长及机动法官由其所编入合议庭的分管院长指定分案,不能从立案庭或业务庭擅自分案。同时,该院改变过去由立案庭将案件分配给业务庭,再由业务庭分配给法官的二次分案机制,建立由立案庭直接将案件分配给法官的一次分案机制。
此外,该院要求案件分至承办法官后,合议庭不得随意变更承办人,承办人之间不得私自调整,确需变更的,应报请分管院长指定分案并网上留痕,建立分案情况内部公示制度,对于变更审判组织或承办法官的,将变更情况在工作内网通报公示。(朱颂扬 高琦)
·重庆綦江法院 “阳光评查”提升司法公信
·重庆法院探索企业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
·重庆鼓励高中生关爱留守儿童
·重庆五中院建设审判业务专家队伍
·重庆一中院提供“互联网+”时代的司法服务
·重庆检察院为职务犯罪预防调查“立规矩”
·重庆检察院为职务犯罪预防调查“立规矩”
·重庆法院:信息化建设便民利民
·重庆一中院:导师护航青年法官成长
·重庆公安经侦部门积极服务 促进发展新常态
·重庆公安经侦总队实现零违纪零有效投诉
·重庆公安破获金融犯罪案同比增长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