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召开的贵州省检察机关第五次公诉工作会议通报,贵州省检察机关公诉案件质量稳步提高。2014年,提起公诉的生效判决案件,全部为有罪判决,5年来首次实现当年起诉案件“零无罪”;纠正遗漏同案犯、抗诉及法院采纳抗诉意见数三项指标同比全部上升。
据介绍,为了确保案件质量,贵州省检察机关不断健全公诉工作机制。建立疑罪从无原则的贯彻落实机制,出台《贵州省检察机关公诉工作贯彻落实疑罪从无原则的指导意见》、《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审查起诉命案出现“疑罪”分歧意见实行省院内审的规定》;建立重大案件证据把关机制,在办理命案中,实行程序违法先行审查、两人交叉阅卷、实地核实关键证据、专门听取辩护人意见、技术咨询辅助办案等措施来实现案件证据把关;建立非法证据排除机制,出台《关于审查起诉排除非法证据指导意见》,牵头起草并与省直政法机关会签《贵州省侦查机关讯问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录音录像工作规则》,促进侦查讯问规范化;建立二审证据补充查证机制,与省公检法司联合出台《贵州省死刑第二审案件补充查证工作办法》,明确补查主体、补查时限、督促责任等,确保补查质量和时效;建立捕诉合力的主动介入机制,出台《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捕诉合力的指导意见》,实行县、市、省三级检察院侦监公诉部门分别在案发时、首次讯问时、报捕时三个节点提前介入,实现上下联动,提高介入质量,预防非法取证。
此外,全省检察机关还按照“配合不替代,制约不越位”的原则,推动诉侦审协作配合,并在配合中不断强化诉讼监督,突出监督实效。5年来,共对各类犯罪提起公诉128104件190912人,追诉漏犯3523人,同比增加了156.22%;纠正侦查活动违法6786件次,是前5年的13.71倍;提出刑事抗诉674件,法院采纳抗诉意见率为80.78%,比前5年上升5.28个百分点;共纠正审判活动违法3394件次,是前5年的44.08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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