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检察机关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

2015-07-10  来源:山西长安网

为深入贯彻王儒林书记在忻州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积极参与全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着力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从2015年5月起,全省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了为期一年的查办农民群众身边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查办此类案件211件283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92件261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9件22人,为国家和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070余万元。

查办农民群众身边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启动后,省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杨司检察长明确要求,全省检察机关“打虎不能忘了拍蝇”,要在严厉查办大要案件的同时,突出查办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职务犯罪。全省各市(分)、县(区)院均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第一责任人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向本地党委进行全面汇报,积极争取党委领导、政府等相关部门支持,并做到检察长亲自部署落实,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保障了专项工作顺利开展。6月9日至13日,省检察院派出由反贪、反渎、检务督察等相关部门干警组成的督察组进行了首轮督察,督察组深入2市、6县区检察院对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抽查和工作指导。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共查办支农惠农财政补贴环节职务犯罪案件54件70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环节职务犯罪案件23件29 人,违法违规处置集体资源背后职务犯罪案件10件15人,农村社会保障惠民政策落实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8件19人;立查乡镇站所工作人员46人,村“两委”人员143人,占立查农民群众身边职务犯罪案件总人数的66.7%,初步在全省范围内形成了查办农民群众身边腐败案件的高压态势。立查的有影响的案件有:吕梁市石楼县人社局党支部书记郑某某、石楼县裴沟乡党委书记王某某涉嫌贪污案;晋中市介休市宋古乡南张家庄村村支书尚某某涉嫌受贿案;晋城市阳城县东冶镇磨滩村村委主任张某某涉嫌贪污案等。

在下一阶段的专项工作中,全省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及协作配合,健全完善线索发现、移送的工作机制。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加大办案工作力度,形成惩治发生在农民群众身边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深入群众、依靠群众,加强举报宣传和专项工作宣传,广泛听取广大农民群众的诉求和意见,积极争取群众对专项工作的参与和支持,努力使专项工作过程成为密切联系群众、紧紧依靠群众、热情服务群众的过程,提升专项工作效果。严把法律政策界限,注意办案的方式方法和效果,努力实现执法办案的“三效”合一。坚持惩防并举,推进“六权治本”,进一步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积极构建基层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责任编辑:张林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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