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经济建设,是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在我国经济发展的时代大潮中,任何人、任何行业,都不可能也不应该做旁观者。那么,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应如何立足职能,服务好大局?
思路决定方向,方向引导行动。2014年9月26日,为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莆田市委六届七次会议精神,在更高起点上加快推进莆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为打造“宜业、宜商、宜居”莆田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莆田市检察院出台了《关于服务莆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简称“意见”),明确全市检察机关要主动服务“宜业、宜商、宜居”莆田建设,受到莆田市委书记、市长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等领导的批示肯定,要求将《意见》转发至市直各单位学习。同时,莆田市检察院提出要更加注重把检察工作放在全面深化改革全局中谋划和推进,重点围绕市委关于城乡一体化建设、“以港兴市、产业强市”发展战略的重要部署,立足检察职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弘扬正气 打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2014年6月,在莆田经商的湖南人刘女士托着受伤的手臂来到涵江区检察院。她声泪俱下,哭诉着说,黄某带人进入她在莆田开的店铺,对她和她家人无故野蛮殴打,致其一家几口受伤。在公安机关抓获两名肇事者后,黄某将肇事者担保出去,并逃之夭夭。半年来,刘女士带伤四处申诉,但迟迟得不到解决,情绪相当激动。
看着刘女士受伤的手臂,该院控申科干警顿生恻隐之心。于是,干警们仔细翻阅案卷,不漏掉任何可疑之处。经调卷审查后,干警发现公安机关违法同意对有可能涉嫌犯罪的黄某为同案人担保,便及时发出检察建议书,监督公安机关进行补查。最终,黄某被依法逮捕。在检察机关介入下,刘女士还获得经济损失赔偿共计8万元。
近年来,在莆打拼的外来人员越来越多,莆田市检察机关不仅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而且还把依法监督落到实处,规范市场秩序,提供公平公正的投资环境。
“这起侵权商品的案值那么大,而且也没工商营业执照和销售许可证,怎么还没立案?太不公平了!”2014年4月25日,城厢区检察院结合群众的反映意见,对工商行政部门查处案件的文书及材料、证据进行专项检查时,发现该部门共查获涉案人员游某智所有的标有某著名注册商标的侵权运动鞋294双,经价格鉴定在23万元左右,达到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立案追诉标准;且涉案店面无工商营业执照,亦无相关品牌的销售许可证。显然,游某智的行为已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但工商部门未移送此案。
发现问题当天,城厢区检察院立即向该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出《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函》。同日,该局向莆田市公安局城厢分局移送此案。莆田市公安局城厢分局调查案情后,当天就对“游某智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立案侦查。
近年来,莆田市检察机关坚持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平等对待每一个当事人,坚决纠正司法不公、执法不严等损害群众利益和阻碍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为经济可持续发展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整治官风 构筑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初夏时节,人们徜徉在荔城区黄石镇和平河畔,放眼望去,原先窄小壅塞、脏臭不堪的河道,如今已是一路美景:两岸草木郁郁葱葱,公园亭台随处可见,宽敞畅通的水面能看到“鸟在天上飞,鱼在水中游”的景象……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愿景,正在缓缓走来,滋润着老百姓的心田。
“这一切都得益于2012年启动的荔城区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工程。截止目前,11个项目区共完成综合治理河道15.9公里。这其中离不开荔城区检察院的大力支持,与检察院的预防共建得到了水利部等上级部门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荔城区水务局余局长介绍说。
“荔城区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工程项目资金投入巨大,建设周期长。如果监管制度不完善,监督制约不到位,往往易发职务犯罪。”荔城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干警表示。
为此,该院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保障投资安全”专项预防工作。针对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向区水务局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区水务局对问题进行整改到位。同时,与区水务投资有限公司设立“服务民生项目建设工作点”,了解掌握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并结合工程进度,有针对性地宣传预防职务犯罪知识。
“涉及重大民生工程,我们全程跟踪,参与招投标、大宗物资设备采购、现场施工质量检查等工程建设监督管理活动,帮助查找职务犯罪风险点,及时提出预防检察建议,确保工程项目优质、高效、安全完成。”检察干警说。
对于因工作人员渎职失职而导致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莆田市检察机关则坚决依法查办。
2014年7月19日凌晨3时许,一辆隶属于莆田某汽车运输公司的闽BY2**8大型卧铺客车,在沪昆高速湖南省邵阳路段,与一辆装载危化品的小货车发生追尾后爆炸燃烧,事故造成54人死亡、6人受伤的严重后果。
事故发生后,在高检院的统一指挥下,莆田市检察机关积极参与湖南沪昆高速“7·19”特别重大交通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深入调查。随后,城厢区检察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对城厢区运管所副所长唐某勇及运政股负责人陈某武立案侦查。此案件也被评为2014年全国检察机关查办的十大责任事故典型案例。
近年来,莆田市检察机关针对少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失职导致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破坏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积极介入责任事故调查,依法查办事故所涉渎职犯罪案件5件8人,推动构筑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
凝聚人气 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2013年10月的一天晚上,荔城北高男子吴某伙同他人潜入被害人许某的住处,盗走两瓶白酒、1部手机及现金200元。经鉴定,被盗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1313元。
在审查该案时,检察官发现吴某作案时刚满17周岁,犯罪情节较轻,于是展开了对吴某家庭和个人品行的调查。调查中检察官发现,吴某平时在家比较老实安分,在村表现良好,只因家庭经济困难,父母在外打工对其教育不够严格,吴某初中退学后便没有稳定工作,因此才走上犯罪道路。
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检察机关主动约谈了吴某的父母,并找到该案的被害人许某做思想工作。当一大一小的红色手印相继按在签名上时,一份由检察机关主持的刑事和解协议最终达成。随后,检察机关在听取了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公安机关代表和人民监督员等人的意见后,决定对吴某“附条件不起诉”。
“从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我们该给他们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促进他们更好地服务大局。”办案检察官说。
孩子是家庭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莆田检察机关每办一个未成年人犯罪的案子,都彰显司法关爱。而在面对困难的受害者时,莆田检察机关及时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体现人性关怀。
2014年,邱某某的女儿小邱高中毕业后,被一所大学录取。为了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暑假期间,她跟随母亲在一工厂打零工。然而,就在大学报到前,2014年8月28日,在乘坐郑某驾驶的无牌号二轮摩托车时,发生单方交通事故,造成小邱受伤并经抢救无效于同年9月1日死亡。
经查实,事故中该无牌号二轮摩托车车主系犯罪嫌疑人董某某,其明知同案人郑某系未成年人无驾驶证仍指使郑某驾驶。公安机关以董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提请城厢区检察院批准逮捕。该院经依法审查后,以犯罪嫌疑人董某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决定不批准逮捕。邱某某不服该决定,认为被申诉人董某某的行为涉嫌犯罪,要求重新复查,追究被申诉人董某某的刑事责任并责令其赔偿申诉人的一切经济损失。
城厢区检察院控申部门受理了邱某某的申诉案件后,立即调卷审查。经审查认为,原案件处理决定并无不当。为了缓解申诉人邱某某的情绪,承办人员多次与邱某某进行谈话抚慰,就案件事实、证据及相关法律规定等问题对邱某某进行耐心细致地释法说理。
同时,检察官了解到,申诉人本身体弱多病,平常靠打零工维持家庭生活,生活极其困难,办案人员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并建议通过司法救助方式帮助邱某某渡过难关。经多方协调后,最终为邱某某申请到3万元救助款,并第一时间将钱送到邱某某手里。申诉人邱某某收到司法救助金后感动不已,对该院人性化的执法表示感谢。
惩治歪风 营造健康有序的发展环境
食品、药品安全关乎人民的生命健康,关乎社会安定稳定,是影响经济发展大局的重要因素之一。近年来,莆田市检察机关严惩危害食药安全方面的犯罪,确保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
竟然有人往贡丸中添加“硼砂”!2014年,莆田市检察机关在侦办一起案件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生产的涉案贡丸硼含量为5.14X1000mg/kg,超出标准(检出限为20 mg/kg)250倍,严重威胁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超标了这么多,怎么能以罚代刑呢?”经办检察官这样说道。在贡丸制作原料淀粉里添加硼砂,能起到防腐、增加弹性和膨胀等作用,但硼砂同时也是一种具有危险毒性的化工原料,进入人体内严重的会引起死亡。国家从1992年开始就明令禁止在食品中使用硼砂,像这种性质的案件,不能以罚代刑!发现问题后,检察院立即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并督促侦查机关立案调查。
最终,经仙游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
据悉,为推动经济健康平稳的发展,莆田市检察机关在侦监部门设立“食品药品安全信息联络员”,负责与食药监、质量检验检疫、农业、卫生等部门沟通联系,与行政机关、公安机关保持信息畅通,对有重大有影响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案件第一时间预警,派业务骨干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公安机关取证固证。
鲜嫩的鸡肉鸭肉,虽然是人们的佐餐至爱,但由于脱毛不易,便被很多人舍弃。然而,有些不良的商家却从中发现了“商机”。
2014年9月2日凌晨,执法部门在突击检查时,发现犯罪嫌疑人刚杀好鸭子,准备放入大锅。大锅中煮着犹如沥青般黑色黏稠的液体。而锅旁的麻袋中还装有淡黄色的晶体,以及部分待宰的活鸡鸭。经查,店家正用工业松香拔鸭毛。后经检察机关提起诉讼,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处罚。
但是,个案的办理并不能产生整体效果。为了遏制发案源头,莆田市检察机关在严厉惩治以工业松香脱毛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的同时,对全市公诉部门办理的工业松香加工禽畜食品案件进行摸底调查,分析案件特点和成因,形成报告,并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引起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工商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促使相关部门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和专项执法行动,延伸了检察职能,拓展了办案效果,更好地服务了大局。(林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