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分四层次责任主体 列明23种责任追究情形
北京法院明确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北京法院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又有新举措。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制定印发《关于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若干规定》,首次明确了各法院党组、党组书记、党组其他成员和各党支部书记等四个层次的责任主体,并将各责任主体的责任内容、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等三部分内容集合于同一部规定之中,为深入推进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了全新的、综合性制度保障。
《规定》将四个层次责任主体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具体责任内容提炼概述为“八四四四”的要求,并分别细化了内容。各法院党组的八项主体责任包括加强统一领导、严明政治纪律、深化作风建设、选好用好干部、强化权力监督、支持查案工作、建立防腐机制、加强考核问责;党组书记的“四个切实”包括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履行管好班子带好队伍责任、切实加强对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领导、切实当好廉洁从政表率;党组其他成员的“四个认真”包括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认真指导分管部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开展对分管人员的日常监管、认真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各党支部书记的“四个加强”,即加强组织落实、加强教育监管、加强制度建设、加强自查汇报。
《规定》还明确了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的工作机构、工作程序及结果运用,列举了责任考核的11项内容,并区别责任主体,分别明确了各责任主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力,应当受到责任追究的四类23种具体情形。(郭京霞 赵岩 王炜)
·北京法院表彰基层党建创新项目
·北京法院扎实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
·北京法院:行政案件受案数逐年递增
·北京法院立案登记一周立案量上涨近6成
·北京法院公布2014年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
·北京法院:完善廉政制度 推进法治建设
·北京法院:完善廉政制度 推进法治建设
·北京法院:司法改革与廉政建设同步推进
·北京法院打造诉讼服务三大平台工作机制调查
·北京法院:严把选人用人关
·北京法院拟设速裁审判团队
·北京法院加大执行力度 失信“老赖”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