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怀柔检察院严格按照“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要求,自觉将“三严三实”精神融入到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中,严格扎实做好法律适用问题请示工作,确保执法办案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一是严格把好证据关,确保所有证据做细做实。研究室作为将法律适用问题请示层报至市院、高检院的唯一部门,需要对该项工作中涉及的案件证据进行核查把关,但又没有实际参与案件办理,在撰写法律适用问题请示时,不能“唯卷宗是从”,而是要通过多与案件承办部门和承办人沟通交流及多听取案件承办人意见等形式,就有疑问的证据进行深入讨论,认真审查每一个证据。通过在证据问题上做细做实,努力使层报的每一个案件在每一个证据上都经得起考验。
二是严格把好事实关,确保案件事实弄清弄实。完整的证据锁链是案件事实成立的前提,如果证据锁链脱漏一环,就有可能造成冤假错案,因此必须对全案证据进行综合审查,把好案件事实关。通过对案件涉及的所有法律文书,如公安机关及本院的案件审查报告、检委会讨论记录、案件承办人的意见等进行全面审查,确保所有证据能形成证据锁链,确保案件事实弄清弄实。
三是严格把好法律关,确保法律适用用准用实。由于通过研究室层报上级部门请示具体案件的法律适用将直接影响到案件的最终处理结果,因此如何把好法律适用关从而保正准确适用法律是做好请示工作的关键环节。针对每一件需要请示的案件,通过阐述各种分歧观点、查找典型参考案例及研读相关调研文章,提炼出与待请示案件相似实际案情及学术意见,结合向上级请示适用的法律条文和案件事实进行深入分析,最终提出具体建议,以确保法律适用的全面、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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