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加强法院领导干部与干警谈心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加强法院领导干部与干警谈心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意见》指出,开展谈心是我们党思想政治工作的优良传统,是从严管理干部、关心爱护干部的重要方式方法。
《意见》规定谈心一般采取“一对一”的个别交谈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采取“一对多”“多对多”的集体谈话方式。各级法院院领导与干警每年至少开展两次谈心活动,法院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年要与所属干警至少进行两次谈心,干警数量较多的部门可由本部门各位负责人共同完成。
根据《意见》,在干警面临或发生一定的情况时,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领导干部必须及时与其进行谈心。对谈心时干警提出的意见建议,领导干部要认真进行对照反思,及时改进作风和相关工作。对于干警反映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要积极帮助协调解决,让干警切实感受到组织的关怀。(记者 徐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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