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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法院新机制补齐少审短板

2015-06-23 09:00:09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法制日报 

  一些地方法院未成年人犯罪非监禁刑适用率低分案审理率偏低

  广西法院新机制补齐少审短板

  独立建制少年法庭数量,由2012年前的1个增至目前的18个,拥有专职少审法官48人;非独立建制少年法庭98个,从事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的法官280多人。

  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召开的少年法庭工作座谈会了解到的这组数据,足以证明广西各级法院加强少年法庭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所作出的努力。

  固定少审机构人员

  2012年12月25日,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正式挂牌成立广西首个独立建制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集中管辖贺州市未成年人案件。截至2014年,八步区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共受理各类案件267件373人。已审结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无一错案,无一上访信访,已释放的未成年犯无一重新犯罪。

  尽管目前,全区少年法庭以及从事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的法官都在不断增长,但广西仍存在少年审判机构不健全和人员不足问题。

  广西高院副院长兰海宁介绍,目前,广西法院独立编制少年审判机构较少,许多少年刑事合议庭依附于刑事审判庭,部分基层法院甚至没有固定的少年合议庭,相关业务庭仅指定一名法官负责审理未成年人案件。从事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法官,往往还要承担其他审判工作,没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做好少年审判工作的前伸后延。

  兰海宁表示,广西高院要求暂时不具备条件建立独立建制少年法庭机构的法院,也必须有固定的合议庭或指定专人审理未成年人案件,确保少年法庭机构、人员的相对独立性。试点中院在做好自身工作的同时,应当带动辖区内各基层法院少年法庭规范、协调发展,做好两级法院少年审判工作的衔接配合。

  加大适用非监禁刑

  2014年7月17日,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体回访尚在缓刑考验期的13名未成年缓刑人员,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学习表现,解答他们缓刑期间遇到的法律问题,指导他们矫正不良行为和思想。

  近年来,广西法院判处的未成年罪犯中,有期徒刑5年以上刑罚由2012年的10.38%降至2014年的8.33%;缓刑、管制、单处罚金等非监禁刑罚比例逐年提高,由2011年的21.46%上升至2014年的22.19%。

  广西未成年罪犯人数由2012年的3067人降至2014年的2794人;未成年罪犯占全部罪犯的比例,从2012年的7.45%降至2014年的6.5%。未成年罪犯重新犯罪率一直控制在1.7%以下。

  但广西一些地方法院存在非监禁刑适用率低、分案审理率偏低、法制教育基地和法制教育未能充分发挥作用等问题。兰海宁介绍,2014年,广西法院未成年被告人非监禁刑适用率为22.19%,低于全国18个百分点,全区法院已审结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分案审理案件数占可分案审理案件数的69.64%,仍有很大提升空间。

  广西高院要求各级法院,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司法理念,在审判阶段最大限度挽救和帮助未成年人。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坚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加大对未成年罪犯适用非监禁刑力度。不断完善少年法庭工作机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努力做到源头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各方联动全力救赎

  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配套机制,是少年法庭发展的趋势,广西许多法院作出了尝试和努力。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全国第二批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试点单位,南宁中院及所辖12个基层法院全部成立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实现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全覆盖。两年来,南宁市两级法院共审理各类涉未成年人案件3553件,涉案未成年人社会调查率、法庭教育率、心理辅导覆盖例均达到100%。全市未成年罪犯占全部罪犯比例呈现稳步下降趋势,从2012年的8.95%下降到2014年的6.62%,所判处的生效未成年罪犯无一人重新犯罪。

  南宁中院院长周腾说,少年法庭是司法制度的有机组成部门,又是一项十分特殊的制度。没有任何一个审判岗位工作职责如此复杂,如此体现司法的能动性。

  南宁中院积极探索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专业化审判新机制,致力于建立健全政法一条龙和社会一条龙司法一体化机制。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局先后签署11份合作文件,联合推行社会调查、分案审理、犯罪记录封存、法律援助、心理辅导等一系列共建机制,形成既分工明确、相互监督,又相互协作、彼此给力的联动工作格局。

  贺州中院致力于寻求适合未成年人生理和心理特征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及社区矫正模式。2014年12月16日,贺州中院与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贺州学院共建广西首个未成年人司法心理干预工作机制。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及判后帮教时,邀请心理辅导员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心理咨询、评估、疏导、矫治。

  目前,广西各级法院进一步强化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少年司法工作格局。全区共建立妇女儿童维权岗365个、青少年维权岗67个、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31个。

[责任编辑:曹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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