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就环保条例修订草案举行立法听证会代表建议
环境敏感区域速生桉种植要加强研究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16日举行《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听证会,就环境敏感区域速生桉种植、广场舞噪音扰民、环保信息公开等热点问题听取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目前,广西种植速生桉面积达3000万亩,桉树木材的年产量占广西木材年总产量的70%以上,全区有1.6万家木材加工厂。对于种植速生桉的影响社会上明显分为两派,有人认为速生桉对生物多样性和水土保持等有负面影响,也有人提出没有相关科学证据证明速生桉对环境造成危害,反而速生桉对发展广西林业和提高农民收入发挥了重要作用。类似这样的争论在广西大概已有10年时间。
听证会上,有关专家普遍认为,可以考虑在生态林、水源林、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区域限制种植速生桉,商业林的种植应由当地政府或农民自主选择。
自治区农业厅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办公室主任何金富分析说,速生桉问题群众反映很强烈,认为对土壤、水质有害,但目前还没有科学的结论,各方面由于考虑的出发点不一样,得出的看法也不一样。种植速生桉由政府引导,对经济也有很大作用,目前通过立法在全区范围内限制种植速生桉的条件还不成熟。
自治区政协委员、自治区法制办法规一处处长熊瑞江建议,禁止在水源林、生态林等区域种植没有涵养水源林功能或分泌有害物质的物种,对种植的物种应进行审核,设定目录。这个权力建议下放给县级人民政府,由其根据实际情况确认和发布。
自治区林业厅营林处副处长邱承钢提出,大家普遍认为桉树不行,认为它是抽水机、抽肥机,但种植龙眼、荔枝等也需要大肥大水,仅仅将矛盾指向这一树种并不科学。实际上,桉树有6个品种被列入国家批准的生态造林物种,同样具有生态保护价值。如果不种桉树,种其他近年来比较热门的一些树种,也是速生树种,与速生桉没有什么区别。总的来说,不是桉树的问题,是人的问题,是人的经营出现问题,才会出现这种现象。
一些来自基层的听证陈述人和专家的意见有些出入,他们大多坚持认为,对速生桉应该限制。来自企业的伍家胜认为,对于速生桉的争议这么大肯定是有问题,是不是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之间的选择问题?现在已经出现问题,如果不加以限制,到10多年后万一有问题再整治会不会太晚?
来自南宁市青秀区园林绿化管理所的自治区人大代表蒙臻说,从环保角度来看,林业部门的介入对环境保护有些分割。林业部门追求的可能是大面积种植完成绿化的覆盖率,对种植树种对环境的影响评估方面还有欠缺。修订草案应从整个生存环境来考虑,要客观评估对当地村民生产生活的影响,建议还是要有所限制。
自治区人大代表、南宁市邕宁区蒲庙镇良勇村村委会副主任李冬兰认为,桉树种了10多年,山林地基本都种了,现在连农田也种了,并且种的距离很近。农民是靠农田来生活,还是要对这种趋势有所禁止和限制。
卢建敏是南宁市武鸣县府城镇六韦村的桉树种植户,他对种植速生桉也有自己的意见。他认为,立法要全面权衡利弊。目前很多农村山区就靠速生桉的种植,其投入成本少,风险低,周期不长,收入稳定,发展前景好。农民承包山林,一般一户50至60亩,投资树种化肥年花费4万元,不算人工,自己奋斗四五年,就可以收入18万元左右,这在农村是很可观的收入。并且,一个县有两万人左右在从事木材加工业,极大解决了农民工的就业问题,立法不应该限制。
对于专家提出的公益林等敏感区域限种的问题,卢建敏认为,政府要有相应的配套资金。因为有些农户的林地就在饮用水水源地附近,别人能种他不能种,这会产生矛盾。目前有些县也有一些类似文件,但是没有具体解决措施,没有真正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
对于广场舞等公共场所噪音污染问题,听证陈述代表普遍建议对活动时间、地点作出限制性规定,对音量、与住宅区的距离等由于执法存在难度,有一定意见分歧。对于环保信息的公开,代表普遍认为一定要公开,最好能像天气预报一样公开,让公民随时可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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