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职务犯罪案件台账制度,定时晒出案件办理情况,让人民监督员全过程监督。记者日前从重庆市检察院了解到,除建立台账制度外,市检察院还完善了人民监督员接待日、人民监督告知、人民监督信息通报“三项制度”,切实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形成外部监督的“倒逼”效应,构建规范司法行为长效促进机制。
职务犯罪案件每季一“晒”
“规范司法的前提是有效监督,有效监督的前提是充分知情。”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办公室主任熊勤如是说。
建立职务犯罪案件台账制度,正是重庆保障人民监督员的知情权的一项务实举措。据介绍,职务犯罪案件台账的公开,将采取按季度集中公开和应申请公开两种方式,由各级院职侦部门负责建立和更新,人民监督工作部门负责向人民监督员公开。每季度末,各院必须向人民监督员集中公开一次本院立案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的相关台账。人民监督员因监督需要要求查阅的,可以向人民监督工作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3日内提供查阅。
据了解,职务犯罪案件台账,主要包含对职务犯罪立案情况、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情况,扣押款物的保管、处理、移送、退还情况,以及刑事赔偿案件办理情况等程序性信息。通过该台账,人民监督员可以从中发现监督线索,主动要求启动监督程序,随时督促检察机关规范司法、秉公办案。
“1+N”模式提升监督效能
每个月的第一个星期四,万州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高级政工师、人民监督员陈清万,都会准时出现在市检察二分院或是万州区检察院的接待室,接待来访群众,受理监督线索。
据悉,自推行“人民监督员接待日”制度以来,全市人民监督员共直接受理群众投诉、申诉和举报105人次,在息诉息访的同时对检察机关形成了有效外部监督。
在此基础上,我市检察机关积极创新,推行“1+N”模式——将人民监督员接待日制度和特约检察员接待日制度有机结合,并在派驻基层检察室设立人民监督员专属接待岗,在“检察开放日”活动中设立人民监督员流动接待岗。“人民监督员接待日”系列机制平台,已成为人民监督员广泛接受监督信息的常态化窗口。
此外,市检察机关全面推行了人民监督信息通报制度。该制度规定,控申部门在处理来信来访、统一受理控告申诉时,对涉及人民监督员监督情形的相关控告申诉材料,经审核批准,应按月向本辖区人民监督员通报。
依托人民监督员接待日、人民监督告知、人民监督信息通报“三项制度”,全市三级检察机关共邀请人民监督员500余人次,直接接待来访群众400余人次,向相关案件当事人发放告知卡400余人次。
“人民监督员的参与,对改进检察工作、促进检察机关提升办案质量、规范司法行为、严格公正司法是一种正向催化。”人民监督员彭康深有感触地说。(满宁 舒楚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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