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工作是司法民生工程,更是政府的一项民心工程,贵州省黔东南州司法行政部门认真落实“应援尽援”制度,克服困难,积极主动为符合援助条件的对象免费提供法律援助,让困难群众没钱也能打官司,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使他们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社会的温暖,深感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的司法正义和公平。
赔偿款千里送到手 法援对象潸然泪下
2015年1月22日,对麻江县宣威镇水兴村村民李发中来说是一个特殊的日子,因为当天他终于迎来了“迟到”的赔偿款。麻江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戴洪桥一行将广东省电白县法院的民事判决书执行到位的赔偿款送到了李发中的手上。
据了解,2010年11月,李发中在广东省务工时不幸受伤,但雇主一直对他不管不问,致使其合法权益一直得不到保障。直到2013年,麻江县司法局了解到李发中的情况后,积极向他伸出法律援助之手。
虽然已经时隔三年,但麻江县司法局仍然认真梳理案件资料,向黔东南州司法局、省司法厅积极汇报此事,并联系了广东省茂名市法律援助中心,请求给予异地援助,同时指派司法部、团中央选派到麻江县的山东省青岛籍“1+1”法律援助律师司徒一平承办此案。
经过三地合作,在多方努力下,终于使李发中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主张,广东省电白县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其因提供劳务受伤造成的经济损失2万多元。
2015年1月15日,李发中的赔偿款执行到广东省电白县法院,但因为路途遥远、家庭贫穷且李发中的双腿有残疾,加上家中还有80岁的老母亲需要照顾,李发中没有能力到广东省去领取赔偿款。麻江县司法局知道李发中的情况后,由戴洪桥一行四人远赴广东省电白县法院为其领取赔偿款,并将李发中所赠的“合党心顺民意,救弱势护人权”字样的锦旗送到广东省电白县法院负责人手中。
在广东省电白县法院领取到李发中的赔偿款后,戴洪桥一行马不停蹄地从广东赶到李发中的家中,把这笔赔偿款亲自交到了他的手中。在接过这笔赔偿款时,李发中潸然泪下:“这四年多来所受的委屈和所损失的经济终于得到了赔偿,我真心感谢司法局。”
少年防卫过当致人重伤 法律援助让他重获新生
近日,岑巩县法院一审判决,未成年人舒某犯故意伤害罪,免于刑事处罚。在法援律师的帮助下,这位17岁少年重获新生。
2014年12月11日中午,岑巩县某中学学生舒某与同级同学姚某在食堂排队打饭时,因肢体碰撞发生矛盾。午后,姚某邀约同学吴某、杨某等人到寝室对舒某进行殴打。12月19日12时许,吴某再次邀约三名同学在食堂后面对舒某进行殴打,并把他打趴在地上。舒某从地上爬起后,从上衣荷包内拿出一把折叠小刀朝吴某等人乱刺,并将吴某颈部划伤,经三穗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重伤二级。舒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因他系未成年人,岑巩县检察院为其向该县法律援助中心递交了《提供法律援助通知书》。
岑巩县法律援助中心接到《提供法律援助通知书》后,指派经验丰富的法律援助工作者曾艳平承办此案。曾艳平接受此案后,依法到检察院查阅了本案全部材料,并会见了被告人舒某,涉事少年在与其交谈时,留下了后悔的泪水。通过多方走访调查,曾艳平了解到舒某的父母长期在外打工,他一直与爷爷奶奶居住,父母长期缺位,疏于对舒某的关爱,当舒某多次受到欺辱和殴打时,易出现愤起反抗的行为。在掌握了第一手材料后,曾艳平向法庭出据了自己的辩护意见。
在庭审辩论中,曾艳平提出了“对被告人应当免于刑事处罚”的辩护意见。最终,法庭充分采纳了承办人的辩护意见,从“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出发,实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作出了免于刑事处罚的判决。
舒某的父亲在法庭宣判后对法律援助工作者感谢不已,并表示以后会教育和关心儿子,让他健康自信的成长。在法律援助帮助下,一个花季少年或将重新开启新的人生大门。
律师维权情系失亲老人 无偿援助确保老有所依
近日,剑河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成功办理了一起失亲老人赔偿矛盾纠纷案件,为八旬老人追讨了10万余元养老钱。
龙某是一名82岁的高龄老人,膝下一双儿女于2014年先后因交通事故死亡,老来失亲,使龙某的生活和精神雪上加霜。更令龙某伤心的是,其女婿不仅将女儿的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款全部占为己有,还对其恶语相向。迫于无奈,老人向剑河县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求助。承办律师欧剑云了解事情来龙去脉后,立即前往保险公司等相关单位调查取证。经调查核实,龙某的女婿领取的各项赔偿金共计455376.68元。按照遗产分配,龙某应当分得总赔偿款中的108502.55元,但龙某的女婿拒不返归这笔赔偿款。
为保障龙某的合法权益,欧剑云进一步收集掌握了案件相关证据后,为龙某向剑河县法院提起诉讼。经剑河县法院开庭审理,并于2015年5月11日作出判决,判决要求龙某的女婿在规定时限内返还其应得的108502.55元赔偿款。
法律援助这一司法民生工程,为困难弱势群众撑起了实现司法公平正义的“保护伞”,让困难群众体会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2014年以来,黔东南州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5287件,依法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并为其挽回经济损失6034.92万元。(郭飞扬)
·云南保山司法局开展法律援助综合大检查工作
·云南楚雄司法行政机关全面加强法律援助工作
·陕西司法厅出台十项举措提升法律援助水平
·安徽宿州司法局推进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
·河北衡水司法局开展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活动
·青海司法厅编印法律援助案例选编
·青海司法厅编印法律援助案例选编
·四川泸州司法局全面设立法律援助联系点
·甘肃敦煌成立首个交通事故法律援助工作站
·浙江奉化司法局:新举措提升法律援助工作
·辽宁凌源司法局开展法律援助为民服务活动
·云南弥勒司法局成立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