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立案登记改革实施的第一天,四川省自贡全市法院共登记立案115件。5月5日下午3点,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立案登记改革新闻发布会,就市民关心的一些问题进行了解答。
自贡全市法院首日登记立案115件
新闻发布会上,记者了解到,4日当天自贡全市法院共登记立案115件。在这115件中,现场登记立案51件,通知其补正材料58件,暂未立案58件。其中,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登记立案4件,通知其补正材料2件,暂未立案2件,基层法院登记立案11件,现场立案51件,通知其补正材料56件,暂未立案4件。
从案件性质上看,民事案件101件,执行案件8件,行政案件5件,国家赔偿案件1件。“总体来说,实施立案改革后,我们基层法院案件增加。”余文说,尽管案件比以往有所增加,但增幅并不大,“可能是对于立案登记制改革的了解和接纳群众还需要一段时间。”
加大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打击力度
“伴随立案登记制以及新行诉法的实施,还有可能涉及‘民告官’的行政诉讼案件会增多。”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陈位初分析说。针对行政诉讼案件,他们将严格执行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排除各种干扰,对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民告官”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和裁判。对于可能出现的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行为,法院对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或者冒充他人提起诉讼,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虚假诉讼,人民法院一经发现,都将驳回其请求,并给予司法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扰乱法庭、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以及编造事实、侮辱诽谤审判人员的,依法进行处罚。对聚众围攻、缠访闹访、冲击法院等干扰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行为,人民法院将加大与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力度,依法予以制裁,维护正常立案秩序。温馨提醒 6类案件不予登记立案
自贡市中院立案庭庭长赵龙跃介绍,实行立案登记制度,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将不进行实质审查,仅仅对形式要件进行审查,即从形式上审查原告的起诉有无明确的被告、有无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及是否属于受案法院管辖。这一做法,旨在解决因为立案周期过长、各地掌握的立案标准不一等导致的群众“立案难”问题。
赵龙跃提醒,有案必立并不是所有案件都能登记立案,根据最高法相关规定,违法起诉或者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涉及危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的、所诉事项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6类案件不予登记立案。
翠屏区法院首日立案登记114件
记者从宜宾翠屏区法院获悉,5月4日,翠屏区法院收案114件,其中立案93件、登记21件。据翠屏区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今年4月30日,该院立案受理各类案件4840件,日平均受理数约为40件。实行立案登记制后,首日受案数是此前日均立案的2倍多,除立案受理的93件外,其余21件均进行了立案登记。
江阳区法院黄舣法庭增设4个巡回审判点
近日,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黄舣法庭云庆村审判点正式挂牌成立。据介绍,为了应对立案登记制改革,充分发挥基层法庭最前沿的阵地作用,江阳法院黄舣法庭,成立了4个巡回审判点,方便群众诉讼。
该庭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到巡回审判点进行立案受理、开庭审理、调解或判决等方式,主动把法庭搬到农家院落、田间地头,园区企业,让群众不出村就能解决诉讼难。通过就地开庭、现场调解、实地解决纠纷,用真诚的心感动了辖区的群众,化解一个又一个的矛盾纠纷。
截至目前,该庭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85件,巡回审判案件64件,占全部案件34.59%,其中巡回审判调撤56件,调撤率为87.5%,审结率为100%,较好地化解辖区内的纠纷和矛盾,为当地经济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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