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行政诉讼已覆盖40多个行政管理领域,涉民生案件增多。2013年全省法院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4130件,2014年受理5786件,增幅明显
记者5月4日从四川省高院获悉,为配合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5月1日起实施,省高院近期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培训、通报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情况、发布典型案例等举措,为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做好准备。
为全面学习和正确适用已实施的新法,帮助行政机关适应行政诉讼新常态,省高院以“请进来”和“走出去”的方式,开展了一系列的培训工作。省高院两次召开培训会,邀请省政府法制办、省国土厅、省工商局、省环保厅等部门负责人和执法人员参与学习培训。同时,省高院还派出审判专家和业务骨干到行政机关讲解新法,促进行政执法人员更新观念、规范执法行为。
记者了解到,4月30日,省高院发布《2013-2014年度全省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情况报告》,向政府和行政机关通报近年来的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报告》显示,2013年全省法院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4130件,2014年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5786件,增幅明显,居全国第7位。目前,我省行政诉讼已覆盖40多个行政管理领域,涉民生案件增多。针对当前行政执法及行政机关参与诉讼中还存在诸如行政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执法程序不规范甚至不合法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低等问题,省高院在《报告》中对增强依法行政意识,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重视行政诉讼,提高应诉能力,高度重视尊重和积极执行行政裁判文书、调解书;深刻认识行政诉讼法修订对行政执法带来的巨大影响,做好新法实施准备工作;建立行政纠纷多元化综合协调化解机制,畅通权利救济渠道,全面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等提出了建议。(开永丽)
·河南安阳中院:解决行政案件立案难等问题
·贵州毕节法院将实施行政案件集中管辖
·江苏南京公安推广应用行政案件自动量罚系统
·河南鹤壁中院行政案件实行集中管辖
·山东省高院发布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
·河北公安厅:行政案件瑕疵率降五成
·河北公安厅:行政案件瑕疵率降五成
·四川乐山中院:试点行政案件集中管辖
·辽宁:2014年行政案件审结数同比上升8.3%
·甘肃高院实行行政案件循环交叉异地管辖
·陕西商洛法院试行行政案件跨区域管辖
·山西发布2013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