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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山法院暂不立案当场释明

2015-05-05 09:34:07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法制日报 

  5月4日是实施立案登记制的第一个工作日,上午10时,广东省中山市的范律师受当事人委托,到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4个行政案件。

  法官仔细翻看相关材料后说,“有3个案件符合立案条件,现在就能办理登记立案手续,另有1件案件起诉材料存在问题,需要行政庭法官进行释明和指导。”

  法官随即给行政庭打去电话,简单说明情况。5分钟后,法官和书记员来到立案室。行政庭法官看过起诉状,问了几个问题后说:“这个案件诉讼请求不明确,同时缺乏基本事实。”随后,这位法官对该起诉状欠缺部分进行详细解释和指导,范律师在笔录上签字表示已清楚相关要求。

  范律师说:“4个案件都是征地纠纷,当场立案登记3宗,没有立案登记的那一宗,法官让我明确所诉行为,并指导我需要明确的方向。虽然暂时没有立上案,但法官的解释和指导,方便我的当事人及时补正材料,避免了无谓诉讼。”

  中山中院行政庭庭长陈薇表示,法院对当事人不清楚的地方进行释明,给予指导,虽然会增加工作量,但这是对当事人诉权的一种保护。程序法律的关键意义在于执行,只有得到切实执行,才能有效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记者 邓新建 通讯员 李志金 谢欣然)

[责任编辑:李镕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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