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司法局全面落实市政府《北京市司法行政基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以司法所规范化创建为抓手,切实加强司法所人员队伍、业务用房建设,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基层工作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能力,职能作用得到进一步强化与发挥,司法所品牌意识与效应不断扩大。
一、高度重视,抓紧落实。一是成立由主管区长担任组长,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编办、区人力社保局、区社会办、区农委、区民政局等单位主要领导参加的海淀区落实“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指导全区贯彻落实“三年行动计划”工作。二是2013年以区政府名义制定下发《关于加强本区街镇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4个方面12项具体任务。三是2014年6月召开中期推进会,主管区长出席并讲话,会议对我区落实三年行动计划一年来的成果进行了总结,授予清河街道等14个街镇“海淀区街镇基层司法行政建设突出贡献奖”,同时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街镇基层司法行政建设的通知》,全面部署市局提出的“三年任务两年完成”的工作任务。四是在《2015年海淀区司法行政基层工作要点》明确继续推动街镇司法所功能性用房建设、司法助理员队伍建设、司法行政经费保障及业务工作创新,拟再创建5家AAA级规范化司法所。
二、重点突破,提升硬件。一是以规范化建设为切入点,规范立户列编。海淀区现有26个街镇司法所由区里立户列编,实现了一街一所、一镇一所,借势推进街镇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发展。二是以提高业务用房面积为抓手,提升司法所用房保障水平。截止目前,我区司法所业务用房面积达标(120㎡以上)的有23家,占总数的88.5%,其中120-200㎡的司法所18家,200㎡以上的示范性司法所5家。全区司法所业务用房面积全部达标。三是以统一外观标识为重点,提高业务发展环境。累计投入资金52万元,包括门楣16个、背景板24个、指示灯箱20个、制度上墙355块、竖形门牌23块,方形门牌29块。展示海淀基层司法所新形象,方便群众辨识,提高司法所功能知晓率。同时,投入200余万元用于司法所更新电脑、相机等办公设备,购置录音笔、执法仪、摄像机、视频会议系统等技术装备;投入182万元,为街镇司法所新购置车辆14部,所有司法所全部配有执法车辆。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升队伍素质。一是配齐配强司法助理员队伍。我区现有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在编人员125人,其中本科以上学历占92%,法律专业占85%。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业务技能培训,提升队伍素质。二是经区编委会批准,2013年我局增设大院街道工作指导科,增加正科级领导职数3个,分别向3个大院街道派驻了司法所所长,确保大院街道司法行政工作与区属26个街镇同步开展、同效运行。同时,我局也加强大院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清华园、永定路均建有门楣。
四、以文创为契机,开展规范化创建。一是从司法所组织机构、人员队伍、业务管理、基础保障、外观标识、所务管理、工作成效等方面,认真组织开展自查、督查、整改。截至目前,我区26个街镇司法所已全部创建规范化司法所,其中规范化创建工作AAA级司法所14家,占总数的53.8%,AA级司法所34.6%。今年拟再建AAA级司法所5家。二是提高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保障能力。2014年,我局与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案卷补贴的通知》,理顺了案卷补贴发放的管理机制,明确了案卷补贴分类及标准,创造性的提出案卷补贴发放由街镇负责,目前,26个街镇均已将人民调解案卷补贴纳入本街镇部门年度预算。
五、注重业务创新,树立海淀品牌。一是作为试点,第一家成立了海淀区人民调解员协会。二是加强广场式、公园式普法文化阵地建设,法制宣传教育普及率80%的目标已经达到。三是法援工作上下联动,为80周岁以上老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发放法律援助卡工作基本完成,做到“应援尽援”。四是法律服务村居行、村居法律顾问试点等工作进一步深化,建立了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服务群众的能力不断提高。
·浙江舟山检察机关扎实推进队伍建设
·甘肃建设道路交通反恐智能防控体系
·福建龙岩召开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点评会
·广西检察院:以三严三实为标尺建设检察队伍
·河北公安机关: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新疆公安厅召开“四项建设”推进会
·新疆公安厅召开“四项建设”推进会
·吉林长春公安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最高检出台加强地方检察院党组建设指导意见
·陕西宝鸡: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河南濮阳司法局: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吉林长春:召开法治建设十件实事新闻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