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中院作为全国59个开展“三合一”试点工作的中级法院之一,于2012年8月正式成立了知识产权综合审判庭,受理全省范围内的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纠纷,除由洛阳中院受理之外的专利纠纷一审案件和郑州市范围内的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受理郑州、安阳、信阳等11个地市刑事一审案件;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受理范围与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相一致。2012年9月至今,共受理各类案件3000余件,审结2600余件,其中审理刑事案件150余件,民事案件2500余件;行政案件7件。2012成立至今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占全省受理总数一半以上。
一、该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主要做法
(一)在工作机制方面突出“三合一”专业优势。
知识产权案件特点就是其专业问题和技术问题较突出,实施“三合一”审判模式就是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法官在判断侵权等专业问题上的优势,进而解决案件专业性和技术性问题。将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案件分别交由民事、行政、刑事审判庭审理,由于审判理念和操作规则的不同,可能造成同一事实或行为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时的冲突。采用“三合一”审判模式,则可发挥专业审判的优势,有效避免这一弊端。我院审理知识产权案件合议庭成员既有刑事法官,也有民事法官,同一合议庭既审理民事案件,又审理刑事案件,以充分发挥法官专业优势,避免对同一事实的认定出现相互冲突的裁判结果,进一步统一裁判尺度和执法标准。同时,对于涉及同一事实的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交给同一合议庭审理也可以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有效节约司法资源。
(二)在民事案件审理中注重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植物新品种、计算机软件布图等民事方面的侵权纠纷既侵犯了原告的知识产权,也扰乱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损害了企业的创新精神。2012年9月至今,我院审结了民事案件2500余件,判决900余件,驳回起诉30余件,调解撤诉1500余件,调撤率达62%,年均结案在1100件左右。一方面通过调解撤诉促使大量矛盾纠纷在源头得以化解。另一方面切实利用民事手段制裁各类侵权行为,依法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保护创新,服务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三)在刑事案件审理中提高犯罪分子的犯罪成本,进一步加大对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力度。
2012年9月至今,审结了150余件刑事案件,282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判处刑罚的同时注重加大罚金刑力度,提高其犯罪成本。特别是对于食品、药品、种子等涉及民生领域制假售假构成犯罪的,在依法判处刑罚的同时,增大罚金刑适用力度,从而提高犯罪分子的犯罪成本,从经济上剥夺其再犯罪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刑罚的震慑作用。2012年至今,判处罚金总额累计近3700余万元。2013年我院审结的宗连贵等28名被告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涉案金额1900余万元,28名被告一审分别被判处1年3个月至12年6个月不等刑期。该案也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十大知识产权案件,该案判处罚金总额高达2700余万元,成为该案的一个亮点。2014年审结的被告人郝喜元等假冒注册商标一案中,判处罚金总额达500余万元。
二、围绕今年世界知识产权日主题开展宣传活动,延伸审判职能
今年世界知识产权日的主题是“因乐而动,为乐维权”。该主题旨在唤起人们为维护音乐权利而奋战。2012年至今,我院审结音乐类侵权纠纷400余件。上海声像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诉市内多家超市、书店销售侵权音像制品80余起案件;民权县浩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民权县文浩文化广告有限公司诉市内150余家KTV、娱乐餐饮行业侵害其音乐作品著作权纠纷案。这些案件的及时审结成功地维护了音乐作品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也打击了复制、传播、销售等各类侵权行为。目前我院受理的部分KTV侵权案件,被告多为郑州县区城乡结合部,针对这种侵犯音乐著作权现象,我院将通过对案件及时高效审理,来保护音乐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广大行业经营者自觉抵制侵权行为,同时印发了宣传资料,向市场同类行业进行散发,以增强行业权利意识,进一步规范音乐市场秩序,争取为郑州全市音乐文化市场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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