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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出台法官检察官从严管理六条规定

2015-04-24 08:27:23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检察日报 

严格实行任职回避 规范职业内外行为

上海出台法官检察官从严管理六条规定

“法官、检察官配偶在本市从事律师、司法审计、司法拍卖职业的,各级法院、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配偶、子女在本市从事前述职业的,应当实行一方退出。”记者从4月23日举行的上海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上获悉,为了严肃纪律作风、严格职业操守、维护司法公正,进一步严格法官、检察官从业行为管理,上海从司法办案中最容易出现问题的关键环节、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制约因素入手,出台了《上海法官、检察官从严管理六条规定》,对司法人员职业内外行为进行规范。

4月23日出台的《上海法官、检察官从严管理六条规定》,对法官、检察官提出六个“严禁”:严禁有违反政治纪律的言行及发表有损司法权威的言论;严禁私下与案件相关人员接触、交往;严禁打探案情、泄露办案秘密、干预他人办案;严禁接受职权和职务影响范围内的吃请、送礼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严禁涉足夜总会、企业会所、私人会所及其他与职业身份不符的娱乐休闲场所;严禁违反任职回避规定,法官、检察官配偶在本市从事律师、司法审计、司法拍卖职业的,各级法院、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配偶、子女在本市从事前述职业的,应当实行一方退出。

违反六条规定的,由上海市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提出惩戒意见,法院、检察院按法定程序提请免去相关人员的法律职务,并追究相应责任。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参照执行。

参加会议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韩正强调,包括最近中央通过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等,是对所有司法人员提出的要求。这是底线,不能碰、更不能破。上海市各级司法机关要抓紧细化落实,从制度上促使司法人员在法治轨道上秉公用权、依法履职,构筑抵御干扰公正司法的防火墙。(记者 林中明)

[责任编辑:李镕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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