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检察院信息引导侦查规范监视讯问
“数据战信息战”掌握腐败犯罪趋势
“我每天都在自责中度过,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我认罪。”国家电网安徽省电力公司原副总经理关守仲受审时说。
据了解,这只“电老虎”受贿案是由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处运用信息化手段侦办的。立案之前,办案人员围绕其职务变迁、公务活动等建立了犯罪行为关联数据库,摸排梳理出重要线索,让他打心眼里认罪。
两年来,该院侦查部门以大数据为基础,着力提高现代侦查信息化应用能力,严格规范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和审讯方式,树立起执法公信品牌,先后发现环保系列案件职务犯罪线索400多件,查办厅级干部4人,指定、参办、交办市县院立案侦查处级干部20多人、其他案件150余件。所办案件无一翻供。
信息指引转变侦查模式
“信息社会中,人的生活、行为、工作越来越多地被记录,通过梳理分析信息,可以找出侦查方向、趋势、重点。”安徽省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何庆华说,该院探索应用大数据提升信息化侦查能力,不仅有助于突破个案,更为重要的是能够挖掘出窝案、串案。
数据战的发端是安徽省检察院办理的环保系统窝案。当时,侦查人员从萧县环保局原局长因涉嫌受贿被起诉的新闻切入,发现当地多起重大职务犯罪案件行贿人中均有两家高污染公司总经理。更为蹊跷的是,这两家公司虽多次受到环保处罚,但仍从省环保厅争取到高额项目补助金。
“我们推测,两家企业向省环保厅环境监察局和规财处人员行贿了。”一位侦查员告诉记者,有了信息指引,还没出手,他们就已经锁定规财处原副处长汪国良和环境监察局原副局长魏继伯。通过侦查向其行贿人员,又牵出80余名厅、处、科级干部的受贿事实。该案从环保领域延伸至发改委、经信委等部门。
这次信息战告捷,让侦查部门摸出一条大数据时代侦查信息化路径,形成动态基础工作模式,即发现线索→立案→突破→发现新线索。何庆华说,侦查信息化能掌握腐败犯罪趋势,推介至全省反贪部门,打击和预防腐败可以做到有的放矢、全面掌控。
监视居住实时录音录像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加大了侦查规范化要求。有人调侃称:规范就不会办案,办案就不能太规范。
“如果严格遵守法律规范办不了案子,要解决水平问题。但办出来不规范,损害的是执法公信力。”何庆华介绍,为做到依法规范,安徽省检察院规定,监视居住点离当地检察院办案工作区、医院不能太远,要控制在5分钟到10分钟路程。从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进入执行监视居住房间前至最终解除监视居住,要连续完整不间断地录音录像,全部由技术人员负责,光盘长期保存。所有办案人员不允许与嫌疑人有物理接触,更不允许开展讯问工作。
侦查处处长兰松说,今后在押途中也将实行同步录音录像,让侦查人员所有行为都在监控之下。
获取口供关系到有罪无罪、罪重罪轻,是检察机关能否达到侦查目的的关键。安徽省检察院要求,所有讯问必须在检察机关警务区讯问室进行,严格执行全程双录制度。每次讯问以信息集中梳理和信息会审时确定的目的、重点分工审讯,不允许随意审讯。询问重要行贿人参照讯问工作要求执行,做到规范到位。
宽严相济禁止指供诱供
安徽省检察院灵活运用强制措施,准确执行法律规定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语言上讲实、讲真,做法上重诚信、守承诺,使嫌疑人口服心服,认罪服法。
据兰松介绍,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时,要从法律层面讲清从轻从宽和从重从严情节,从政策层面讲清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从实践层面列举审判案例,不搞坑蒙拐骗、指供、诱供。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办案,能如实交代问题的嫌疑人,依照法律规定,最大限度地保护其本人或企业的合法权益。
相应地,不配合检察机关调查,阻挠、干扰办案的嫌疑人,检察机关坚决依法打击,不会手软。“态度不转变就不能取保,否则法律无尊严、执法不公正。”何庆华说。
据了解,两年来,安徽省检察院侦查处以规范为核心,以文明、诚信为支撑,获得嫌疑人及家属、证人、律师的充分认可。所办案件无一翻供,绝大部分被告人一审服判。(记者李光明 见习记者范天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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