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甘南政法委制定廉政建设责任约谈制度

2015-04-13  来源:甘肃长安网

  为全面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 “一岗双责”的落实,近日,甘肃省甘南州委政法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约谈制度,从三个方面对约谈工作进行了明确。

  一是明确了约谈的主题、方式、范围和对象。根据群众信访举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党风政风评议、案件调查等情况,对在履行职责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等方面发现和存在的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工作分管、分工分级实施的原则,采取定期不定期一对一单独谈话或集中谈话的方式,州委政法委班子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与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州综治办、州维稳办、州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市政法委主要负责同志,州级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约谈1次。州委政法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每年至少与本单位分管科室负责同志和其他党员、干部约谈1次。

  二是明确了约谈类型。约谈根据需要了解情况、传导压力,整改落实、提醒改进以及批评教育、改正错误等三大类19种情形,对有关党员、干部进行工作约谈、提醒约谈和告诫约谈。

  三是明确了约谈程序和整改要求。在确定约谈事项和约谈对象的基础上,由主谈人对约谈对象实施约谈,约谈结束后,约谈承办室及时制定并向约谈对象下发《整改意见书》,约谈对象对照《整改意见书》的内容制定整改方案,及时整改。整改期限一般不超过1个月,整改结束后,及时书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约谈承办室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对约谈对象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回访。(余永明)

责任编辑:赵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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