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浙江永康市司法局着力强化法律援助工作,致力提供优质高效的援助服务,努力开展援助律师队伍建设,严格把握“四个关键环节”,环环相扣,一抓到底。2014年永康市法律援助案件达2023件,为受援人挽回损失4349万元,无一起投诉,群众满意度100%。其中,80%案件由专业能力强,业务素质高的律师进行办理,而且涌现了一大批案件质量高、社会影响好的案件,受到市委市领导的肯定。
一是抓住组织筛选环节,严要求组建援助队伍
签约结合点援,组织有序。与9家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援助合作协议,明确律师事务所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定位和职责;与20名骨干律师签订法律援助合作协议,明确法律援助律师的权利和义务,建立法律援助律师数据库,明确执业经验和专业特长,供当事人“点援”。设定准入门槛,以考代训。设定法律援助队伍准入门槛,编写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指南、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等资料,系统梳理出十个大点、50多个小点的“入职须知”,整理成一套援助律师入职考试的题库,对新进援助队伍的律师以考代训。“三心”综合考虑,保质保量。结合受援群体的特殊性,为切实维护残疾人、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农民工等权益,综合考量援助律师的责任心、爱心、耐心,打造了一支业务精通、责任感强的相对稳定的援助律师队伍。
二是抓牢培训指导环节,勤学习提高援助水平。
制定开展“年、季、月”不同周期的学习培训计划,加强对法律援助律师的业务交流指导,注重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特点、与弱势群体沟通技巧、有关心理知识等内容的培训。每年举办一次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培训,与资深律师、知名法学教授建立长期合作,以讲座形式,针对最新修改变动的法律法规,援助过程中的疑难案件等开展交流指导。每季度组织法律援助案件承办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培训,由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以及中心主任,就相关援助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业务操作等集中学习,结合典型案例,侧重讨论人身损害、工伤、婚姻家庭类的办案技巧及涉法问题。每月召开一次法律援助律师会议,集中讨论,以老带新,请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律师指导新进援助律师,传授办案技巧,探讨解决案件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高案件胜诉率。
三是抓紧跟踪考核环节,建机制保证案件质量。
建立常态化的“全程跟踪、旁听庭审、电话回访、质量评估”援助案件质量监管机制。完善案件质量跟踪机制,建全案件办理情况的反馈和投诉机制,推进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建设,使规范化要求、质量监督、考核评查等制度措施得到落实、收到实效。设置群众意见箱、开展市民观察员访谈活动、组织服务对象走访活动等,改变过去以卷宗为本,以自评结果为参照系的办法,通过更多地参考群众的意见建议,更多地掌握群众的满意度信息,为细化考评指标,实现量化、实化考核提供可靠依据。每月随机抽取部分案件派员参与旁听。每月15日对上月所指派的案件进行追踪,向受援人和援助律师了解案件进展情况。注重定期反馈,对已办结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回访,收集受援人对案件办理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向承办单位和承办人反馈。实行对年度援助案件总量的5%进行质量评估,1%进行随机旁听庭审,5%进行实地回访,100%电话回访。2014年全年听庭30件,实地回访101件。
四是抓实评比评优环节,树典型激发援助热情。
2009年制定《关于印发永康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考核评比标准》,每年底结合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开展援助工作情况,通过组织发动、评选推荐、公开评议、确定人选、集中宣传五个阶段,民主推荐、公开评议、群众投票三种方式,开展评选,并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通报表彰。在往年开展的优秀法律援助律师评比基础上,2015年制定《永康“法律援助在身边”系列活动实施方案》,继续开展“双评”工作,即永康市法律援助优秀律师法律援助优秀工作者评选,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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