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实巴交的农民杨某做梦都没有想到,自己利用“转山”做生意之余顺便出售了几只野生动物给一个“大老板”就会进班房、吃官司,他哀叹自己仅获利不到3万元将会面临漫长牢狱之灾。
2015年4月3日,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以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杨某。这是成都市检察机关在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中打击的一个重特大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犯罪团伙。目前,检察机关正与公安机关就追缉除已批捕之外的非法猎捕金丝猴、小熊猫、黑熊的其他犯罪嫌疑人展开深入调查。
今年1月12日,成都市公安局森林公安支队接到群众举报称:郫县犀浦镇某酒店附近有人买卖小熊猫。当日19时许,森林公安支队侦查人员在该酒店将正准备出售小熊猫的犯罪嫌疑人廖某(已批捕)和王某(另案处理)挡获,在现场查获活体小熊猫2只。根据廖某的供述,森林公安支队在新都区斑竹园镇廖某租用的一间民房内查获金丝猴5只、熊掌15个、小熊崽死体2只等野生动物。廖某供述其租用房内金丝猴是从阿坝州汶川县一个叫“老杨”的人那里购买的。
3月13日,森林公安支队侦查人员在汶川县挡获犯罪嫌疑人杨某。杨对自己非法收购、出售5只金丝猴、8只熊掌及1只小熊仔(死体)给廖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林业司法鉴定中心对上述野生动物进行物种和级别鉴定,均为我国国家一、二级重点保护动物。
检察官说法:本案属于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重特大案件,也是高检院2015年部署的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中重点打击的重特大案件。本案涉嫌非法出售5只金丝猴、8只熊掌以及1只黑熊仔(死体)的行为人杨某属于特大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以及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的主要犯罪嫌疑人,虽然其在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期间坦白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但无身体患重大疾病等任何不羁押的正当理由,确有逮捕必要,应予批准逮捕。
在一些地区,部分人群对生态环境资源的保护意识尚不够敏感,不知悉了解国家的野生动物保护制度,对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以及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是否构成犯罪几乎毫无观念和印象,应着力加大对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尤其是野生动物植物资源保护的宣传力度。(傅鉴 薛培 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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